浙江在线01月13日讯
记者从温州市教育局获悉,《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日前下发,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学生每年可获1500元国家助学金。我市预计有6万多名中职生获益,首批秋季学期750元助学金近日将陆续发放到学生手中。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根据细则,学校要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
此外,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对象、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对象以及残疾学生,在校期间可免学费、代管费并享受爱心营养餐;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在校期间可免学费并享受爱心营养餐。助学金所需费用由省与县市财政共同分担。
据了解,这一助学政策旨在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吸引更多优秀青少年学生选择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将被追究责任。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