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4日讯
杭州市政府日前决定将实施家畜及家畜产品调运准入、禁用药物检测合格证明制度和溯源机制等,切实加强对家畜违禁药物的监督管理。
根据杭州市的新规定,家畜及家畜产品采购、经营单位应查验留存家畜及家畜产品来源方的资质证照并与其签订安全质量保证协议;屠宰加工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举办者应查验留存本场家畜及家畜产品经营者的资质证照并与其签订安全质量保证协议。对于不合格的家畜及家畜产品可以进行追溯。
杭州市政府审议通过的《杭州市家畜禁用药物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从今年2月1日起,建立家畜及家畜产品调运准入制度。一旦家畜及家畜产品出现检测含有禁用药物,发生禁用药物安全事故,或存在禁用药物安全隐患这三类情况之一项,家畜及家畜产品生产经营者暂停从输出地向市、县(市)内输入家畜及家畜产品。
同时,禁用药物抽检合格的家畜产品出厂(场)时,屠宰厂(场)应当出具禁用药物检测合格证明。家畜产品展销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举办者及超市经营者家畜产品经营者、集体伙食单位及为社会公众提供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家畜产品时应当查验、留存进场销售的家畜产品的禁用药物检测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