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5日讯
从去年年底开始,到永嘉县车管所年审的车子,保单上都要有永嘉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盖章,不然就过不了年审,因为从当月开始,该县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这个做法引来许多保险公司及没在该县投保交强险的车主的投诉。
4%的交强险
成立“救命基金”
去年9月,永嘉县在温州率先通过《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对资金的来源、使用、监管都作了规定。
在该《办法》中规定:交强险为机动车法定保险,对永嘉机动车所有人投保交强险的,统一由设在车管所的保险机构出具保单,保险机构每月按保费4%的比例将该款项纳入救助基金。
这个4%的比例,当地有关部门表示,是和保险公司磋商的结果。县里还成立了专门的基金管理机构。只要是发生在永嘉县辖区内的交通事故,死伤人员,通过管理委员会考核,都能享受到救助。
没在当地投险的车
无法年审
可从去年年底开始,一些挂永嘉号牌的车主,却碰到了麻烦:他们的交强险是在温州市区投保的,到永嘉县车管所年审时过不了。
车管所方面表示,目前,当地10多家保险公司可以给客户盖上管理委员会提供的印章,盖章后表明相关保险公司收取的交强险中,有4%的金额纳入救助基金。而没在当地缴纳交强险的车子,自然也就不能盖章。
保险行业协会:
做法涉嫌违规
温州市保险行业协会表示,永嘉这一做法违反了国家有关法规。车主有权选择保险公司,只要能出示已缴纳交强险的相关凭证就可以了。
而关于4%的比例,因为目前国家还没有救助基金的相关实施细则出台,不好评论是否妥当。目前,该协会已将这一情况和相关投诉,汇报给了上级主管部门。
怎样把好事
做得更完美
挂永嘉县牌照但不属当地居民的车辆预计有一万余辆,其中有在外经商的永嘉人,也有温州市区车主,这些人的交强险基本在永嘉以外缴纳。
永嘉县有关部门表示,下一步,他们会对这批车主进行“特事特办”,并将联系有关保险公司再开一次协调会,进一步完善《办法》。同时,也希望持永嘉牌照的车主,今后找永嘉当地或在永嘉有分公司的保险公司投保。
记者了解到,之前确定4%这个比例时,永嘉县政府就和几家保险公司谈了很多次。
基金管理委员会也表示,因为之前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参考,县里讨论了许多次,忙了一年多,还是有很多不足,“但我们认定这是一个好事,先做起来,逐步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