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6日讯
在参加“村官”选举时,不但要告诉村民自己的想法,还要签订《候选人承诺书》,一旦被选上,就要认真兑现承诺。昨天,鹿城在完成4个试点村换届的基础上,启动全区新一轮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在试点村中开展的《候选人承诺书》制度也将在全区推行。
2007年10月起,鹿城区在藤桥镇南岸村、临江镇山根村、双潮乡潮埠村、洪殿街道黎二村等4个村开展新一轮换届试点工作,试点村“结合村情、因地制宜”,率先在换届进程中实行换届选举选前谈话制度、签订《候选人承诺书》制度等一系列创新举措。《候选人承诺书》制度即村委会主任和两委班子的候选人在当选之前,就要按照自己村的实际情况,向村民做出要为村民做哪几件实事的承诺,并签订《候选人承诺书》,向村民公开,便于村民今后监督实施。
市委党校黄建春认为签订承诺书是个良好的创新之举,但候选人要结合本村实际,不能做出过高的承诺,免得成为空头支票;其次,黄建春建议配套建立监督机制,候选人一旦当选,要促使其实现承诺,万一没有兑现,要有处罚机制。至于成效如何,还需要时间来检验。也有村民认为,签不签承诺书只是一个形式,重要的是行动。
鹿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季新扬介绍,目前,该区4个试点村的换届工作已全部顺利完成,昨天起,该区其余138个行政村启动换届工作。该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将于6月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