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7日讯
保姆在打扫卫生时,被爆裂的啤酒瓶炸伤了眼。昨天,拱墅区法院对这起人身伤害案件审理后作了调解,98岁的雇主除了支付医疗费之外,另外赔偿受伤的保姆2.5万元。
98岁的李老太长期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请了一个保姆照顾。由于大儿子住院,保姆临时被请去照顾大儿子,李老太又通过中介请了一个保姆张阿姨。
张阿姨虽然也快60岁的人了,但手脚还比较麻利。不料,去年5月24日,张阿姨在整理阳台时,被碰倒后爆裂的啤酒瓶炸伤了右眼,经鉴定造成八级伤残。出院后,双方为医疗费的事情僵持不下。为此张阿姨把李老太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类损失6.81万元。
昨天上午庭审,张阿姨表示,她是在从事雇佣劳动中,东家的啤酒瓶突然爆炸导致她受的伤;李老太一方则认为,是张阿姨碰倒了酒瓶才爆炸弄伤了眼睛,虽是在雇佣劳动中受伤,但张阿姨也有过失。
到底啤酒瓶是怎样爆炸的,双方各执一词,都没有证据。但有一点是确定的,张阿姨是在被李老太雇佣劳动的过程中发生意外。最终经过调解,双方各让一步,由李老太赔偿张阿姨2.5万元。
由于张阿姨不是家政公司职员,她到李老太家做保姆虽是由家政公司牵线,但雇用协议的双方是李老太和张阿姨,而且协议里提到在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意外事件发生后,啤酒厂家上门查看时张阿姨承认自己搞卫生时踢到酒瓶,也没有对啤酒厂家提出索赔申请。为此,家政公司和啤酒生产厂家都不用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