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7日讯
继“温州商人”之后,又有人瞄上了“温州人”这三个字的商业价值。昨天,记者从温州兴业商标事务所了解到,“温州人”正被吉林省一个体以商标形式进行注册,该商标已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目前进入公告初审阶段,今天离初审3个月结束期的1月27日,还剩10天时间。
“如果10天内,没有单位或者个体提出异议,该商标将被注册成功。”温州兴业商标事务所法律事务部陈贺政说。记者在国家商标注册公告中看到,申请注册人是吉林省长春市的于海龙,注册类目为16类报纸、期刊、杂志、新闻刊物,申请注册时间为2004年2月。
据了解,于海龙是长春中小企业协会会刊《老板之友》杂志的经理,但记者未联系上于海龙本人。
温州人走南闯北,足迹遍布世界各地,仅“温州人”这三个字就足以吸引眼球,其商业价值不可估量。
据悉,此前已有两人先后申请注册“温州人”商标:乐清人赵加春曾在2002年在第18类皮包、第25类服装、第30类咖啡、第32类啤酒、第43类酒店服务项目等7个类别上申请;苍南人黄正湘也曾在2002年申请服装类别“温州人”商标,但因与行政区划名称近似,这两个“温州人”都未能通过注册。陈贺政表示,刊物名称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因此未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驳回。
而前年以“温州商人”为注册名的商标在进入初审公告期后,遭全国各地温州商会强烈反对,目前正等候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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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烟草公司曾经以“温舟人”三字为商标成功注册,用在香烟品牌名上。由于其取的是谐音,没有违反《商标法》。不过,当时该品牌烟遭温州人抵制,被温州市烟草专卖局拒之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