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7日讯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与居民签订《社区家庭健康服务合同》、社区卫生机构实行首诊负责制和双向转诊制、实行传染病首诊负责制……昨天,卫生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社区卫生工作管理制度(试用稿)》(以下简称《制度》),明确了社区卫生工作的职责。
昨天,记者邀请了杭州市下城区长庆潮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朱月伟解读了该《制度》,因为,他在2007年也为此专程去北京开会,为制定该制度提出了自己宝贵的意见。
他觉得,以往社区卫生工作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每个社区都是按照自己的情况在操作,做好做坏都不知道,现在有了这个管理制度,就等于有了一个明确的标准,全国的社区工作都必须按照该制度去做,这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而杭州市在社区卫生工作这一方面,还是做得比较靠前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两小时内上报是首次提出
《制度》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发生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应在两小时内向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这个我们街道从2003年开始就已经在做了。”朱月伟主任说,“我们街道每个社区都有一名公共卫生助理员,他们的工作就是每天在工地、幼儿园等一些公共场所巡视,每天从楼道长那里了解情况,如有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时间向责任医师汇报,并由责任医师进行排查。这两年,也有发生过几起公共卫生事件,都是通过我们公共卫生助理员发现的。”
朱月伟主任介绍,以往我们只对传染病是有明确规定,要在两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现在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都有了一个很明确的时间规定。
实行首诊负责制和双向转诊制
《制度》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首诊负责制和双向转诊制度。首先接诊的科室为首诊责任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责任人。首诊医师对病人进行初步诊断,并做出相应处理,不允许任何推诿或变相推诿现象。
遇到需要急诊抢救的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治疗;如设备、条件有限,首诊医师在应急对症处理的同时,与上级医院或120联系,并护送病人到上级医院。同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与一所大型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签订协议,制定实施方案和服务流程,设专人负责,确保转诊渠道通畅。
对此,朱月伟主任说,从去年开始,杭州市就已经要求各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首诊制和双向转诊制度。
“我们目前已经和杭州市红会医院和浙江省人民医院初步达成了合作意向,如有一些疑难病人则会‘上转’到这两家医院。”朱月伟主任说,但由于操作的时间还很短,在首诊制和“上转下”和“下转上”方面还没有完全开展起来,有待进一步完善。
朱月伟主任认为,卫生部之所以对这两方面有明确的要求,一是想缓解百姓看病难的情况,同样也是为了能让社区居民更好、更方便地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