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7日讯
2008年的养路费刚开始征收,假冒的票据就已经浮出水面。昨天,嘉兴的稽查人员在沪杭高速公路大云收费站查获了一辆票据齐全、但事实上已经有24个月未缴养路费的河南货车。据了解,这是嘉兴市查获的首例假冒2008年版养路费票据案件。
昨天上午9点左右,嘉兴市公路稽征处稽查人员在沪杭高速公路大云收费站例行检查。稽查人员示意一辆解放牌大型货车靠边停车,驾驶员出示了2张2008年1月份的河南省交通规费专用票据。经稽查人员仔细辨认,这两张养路费票据的票号分别为0798389和0798405,票据上“中国交通+古代车马”的图案明显浮在票据表面,虚洞内的细齿也不规则。“这么多疑点,很有可能是假养路费票据!”稽查人员意识到这一点,马上对驾驶员作进一步查询。
经调查,该车隶属于河南省周口市远大集团安顺运输有限公司,牵引车头的吨位是2吨,挂车的吨位为30.48吨。这辆大型半挂货车自从2006年1月起购车后一直未在当地入户,也未在车籍地缴纳过养路费,而驾驶员多次利用假养路费票据从稽查人员的视线中成功逃逸。今年1月上旬,驾驶员田某抱着侥幸心理,又在上海市以2350元左右的价格向票贩购买了票值为7200元的养路费票据,试图继续逃缴养路费。然而,这次田某没有逃过稽查人员的火眼金睛,栽在沪杭高速公路大云收费站。
在证据面前,驾驶员田某承认了以上违法事实,稽查人员按照《浙江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暂扣了该车辆。据了解,今天上午,稽查部门按照浙江省公路养路费的征收标准,对该车处以征收一个月应缴养路费的滞纳金与应缴额两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到车籍地征稽机构接受处理。
据介绍,使用假冒的养路费票据在营运车上并不鲜见,特别是安徽、河南等地的货车,这种现象尤为严重。征稽部门提醒广大车主,不要受低价诱惑购买假养路费票据,贪小失大,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