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8日讯
近日,国务院下发的一个有关“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从今年6月1日起,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昨天,省消保委发出倡议,希望各方一起努力来减少“白色污染”。
“不过,社会上的白色污染问题能不能得到有效遏制,也是需要多方努力来推动的。”省消保委负责人认为,取消塑料购物袋无偿使用后,很可能给百姓带来一时不便,商家要尽快给购物者提供耐用购物工具,比如耐用塑料袋、布袋及购物篮子等,以便给顾客及时提供替代工具,方便顾客购物。但商家提供的替代产品必须环保、价格合理、质量保证和耐用持久。
省消保委表示,塑料购物袋从诞生那天起,之所以受到广大百姓和商家的欢迎,主要是它给广大消费者的购物、生活提供了方便。但看到近年来不断攀升的污染数据,消费者也应该多一份社会责任感。据介绍,省消保委将在深入推广“新消费运动”中,加大对取缔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目的和意义的宣传工作,使广大百姓认识到塑料袋带来的环境污染的严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