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房到廉租房……
实事回放
2005年: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300万平方米,实施廉租房制度的市县覆盖率达到80%以上,享受住户达1万户以上;基本完成2004年底以前在外过渡2年以上的城镇房屋拆迁户的安置工作
2006年: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00万平方米,全省所有市、县全面实施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完成5000户农村低保家庭的危旧房改造
2007年:全面落实廉租住房制度,对住房困难的城镇低保家庭实行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全面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完成1万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
2008年:新增廉租住房受益家庭1万户以上,新开工经济适用房30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1.6万户
实事解读
“居者有其屋”,这是一个已经延续千年,但依然还在不断求解最佳解答方式的恒久命题。前几年“经济适用房”成为一个热点词汇,当时,这种方式成为政府为解决收入不太高,住房条件又不太好的老百姓的住房问题而拿出的一份药方。
最近,廉租房制度也悄然提速,直到在2007年进入高潮,在全省各地市全面铺开。“能买得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至少还有点积蓄,而对于一些本身经济条件就很不好,住房条件又差的困难家庭来说,经济适用房都买不起,这时,政府补贴租金的廉租房便成为他们住得稍微宽敞一点的最后希望。”省政协委员戴红伟曾有过这样的感慨。
浙江如今建立的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房等多种形式在内的住房保障体系,终于将全面地覆盖各种人群。
“梦寐以求啊!”杭州的七旬老人朱柳基在十天前拿到廉租房的钥匙之后曾经发出过这样一句由衷的感慨。相信随着“住房”实事的不断延伸,这样的喜悦会更多进入曾经为房子而忧愁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