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城市道路竖向规划》已完成编制,进入批前公示
-新城大道和万源路口交叉点标高过低,不利防洪排涝;温瞿公路瞿溪段、娄东大街局部地段、扶贫开发区及鹿城工业区部分路段等不符城市道路标高,规划部门建议改建
浙江在线01月20日讯
在过去的观念中,道路只有长度的概念,这回,温州市区道路有了高度标准,《温州市城市道路竖向规划》制订了市区道路标高测算方式,并对桥梁、港口码头、配电设施等做了标高规定。目前,该规划已编制完成,进入批前公示阶段。
《温州市城市道路竖向规划》考虑市区地形、地貌及水系特征,根据排涝分区及不同的设防标准,结合实际的建设情况,列出了道路最低控制标高(海平面作为标高的零点)计算公式。根据测算,市区道路中,金蟾大道、六虹桥路和学院路局部地段控制标高偏低,其差值在0.5米内。新城大道与万源路口交叉点标高过低,差值达0.5米以上,防洪排涝方面受到一定威胁。另外,温瞿公路瞿溪段、娄东大街局部地段、扶贫开发区以及鹿城工业区部分路段等不符合城市道路标高,差距较大,属于不安全路段,规划建议该区域要改建提升标高。
根据规划要求,龙湾港区标高须在4.34米以上,杨府山码头规划标高不低于4.60米,灵昆码头标高不低于4.20米,安澜亭码头标高不低于4.70米,温州永强机场标高不低于4.18米,在建的温州新火车站及铁路温州南站广场标高不低于5.87米。
过去,我市对道路标高缺乏系统的控制,没有与防洪规划的排涝标准很好衔接,如果标高太高,会造成早期建成区排水困难,形成“锅底”现象;如果标高过低,容易造成道路积水,形成受涝区域。《温州市城市道路竖向规划》给市区的主、次干道制订了标准,今后道路建设有了“高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