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保费将从1050元下调到950元,责任限额却从6万元提高到12.2万元,将于2月1日实施的新版交强险出现令私家车主惊喜的变化。那么,持旧版交强险单的车主是不是与新交强险“绝缘”了?延迟续保是不是保费更便宜?日前,记者就此采访了我市数家保险公司。
新旧版将自动“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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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下个月起,旧交强险保单持有人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额将自动‘升级’为新的12.2万元责任限额,车主不必为此担心。”中国人寿保险温州分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保险期尚未结束的交强险旧保单持有人,在今年2月1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可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在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另悉,在新交强险责任限额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将由现行5万元上调至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将由8000元提高到1万元。
拖延续保得不偿失
“我拖到2月份再续保,能比1月份少交100元保费呢。”对持这种想法的客户,太平洋保险温州分公司业管部黄小姐解释,持旧保单的车主,如果2007年未出过险,可在2月1日前续保时享受保费下调10%的优惠,即今年只需交945元,比新的950元保费还要便宜,因此没必要拖延续保。况且,如果在交强险断档期间出现交通事故,车主只能自己承担损失,对车主来说是得不偿失的。目前太平洋保险温州分公司还没有客户因保费差价而拖延续保。中国平安、中国人寿、大地等多家保险公司人员也表示他们的客户未出现类似情况。
另外,2月1日或之后到期的旧保单持有人,若上年度未出险的话究竟是在旧的1050元还是在新的950元基础上享受下浮费率优惠呢?新交强险实施后,出现拖保情况的车主续保时是否仍能继续享受原先的浮动费率优惠?
中国平安保险温州分公司承保中心朱小姐介绍,若车主正好是2月1日或之后到期,可以按照新的950元下浮10%,即只需交855元;若从2006年7月1日交强险实施起到2008年7月1日都未出过险,那么今年7月1日起续保客户可以在新的950元保费基础上享受下浮20%的优惠,即只需交760元。太平洋保险的黄小姐也称,若车主是2月1日或之后到期可以按照新的950元下浮10%;而一旦客户出现“拖保”,若没出过险且时间不长,仍可通过跟上级申请来保障费率优惠。(见习记者 章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