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2日讯
松阳法院刚刚判决了一起合伙人起纠纷的案件,原被告一起开了一家足浴店,经营了不到一年,双方起了矛盾,原告打官司的要求是分利润。而被告认为这家店根本就是他一人的产业,否认合伙。
法院的判决是,认定为“合伙”;但是,根据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要分配合伙经营的利润,必须在合伙企业清算后,现在企业还没清算,所以原告分利润的要求被驳回。案件还没有过15天上诉期,双方会不会上诉,现在还不知道。
据悉,原被告有几十年的交情,何以至此?有人说,那是因为他们合伙的那家足浴店的生意实在是太好了。
他们是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
林某今年48岁,徐某比他小一岁,他们都出生在第一缕世纪阳光最先照到的地方——温岭石塘。两人从小玩到大,初中的时候还是同班同学。
他们都是有点闯劲的人,林某在初中毕业后外出学了理发,长大后两人都各自做着生意,不变的是感情,用旁人的话来说“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
几十年的感情,在他们首度携手做生意后发生了变化。
小城里一家迅速走红的足浴店
松阳是丽水的一个小县城,美丽而宁静。2006年十一黄金周的最后一天,一家面积达600平方米的足浴推拿保健中心轰轰烈烈地开张了。
足浴推拿保健中心号称手艺来自神秘的香格里拉,开张以后,生意非常红火,足浴店也成为小县城一些单位招待客户的固定去处。
这家店的红火也使得2007年小县城里一下子冒出了很多家足浴店,但是终因规模和手艺上的差异,无法撼动这家店的龙头老大位置。
这家店正是林某和徐某两人开的,但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店中员工都知道,徐经理主持工作,而林经理则不太来了。
去年9月,松阳法院受理了林某告徐某的合伙纠纷案。
翻脸确实是因为钱的问题
从双方没有争议的事实来看,创业初期林某和徐某的关系一如既往地好,两人一起去四川考察足浴店,一起确定项目,选址装修都是两人鼎力合作的结果。两人的关系甚至好到一起出了钱,却是用徐某一人的名字办下了所有经营文本包括营业执照,而没有立下任何白纸黑字以证明是合伙关系。
这也正是日后起纠纷最说不清楚的地方。
林某说,足浴店刚开起来那会儿,每个月他们都分利润,到去年2月份,他一共分到了13万元,但是从3月份开始,徐某不再分利润给他,并且连账目都不公开了。
林某说,明明是合伙关系,怎么说推翻就推翻,前期投资包括装修他投入了快50万,现在足浴店生意那么好,他估计每个月都有十万元左右的利润,而他却分不到钱。要不是做得太过分,他也不会打官司。
徐某则坦言,翻脸确实是因为钱的问题。两人其实在去年大年初一就大吵一架。徐某认为由林某去结账的员工年夜饭钱就有问题,尽管是几百元的小钱,但足见一个人的人品。
徐某还说,林某在法庭上说自己一共投资快50万,连票据都提供不全,肯定有猫腻。
清算?
官司远远没有结束,法院驳回了林某要求分利润的诉讼请求,这不是说林某就不能再分钱了。如果林某要争取利润的话,需要改变诉讼请求,先请求清算足浴店的财产,然后根据股份比例,再分配收益。
但是,这个法律程序要实施起来也是很困难的。
当初没有合伙协议,到底双方出资多少股份比例如何,现在调查取证很难。
还有每个月的收益,林某都已经不参与管理了,由徐某来提供账目会不会完全真实,林某表示怀疑,“如果他把成本虚高呢?”
对徐某来说,法律规定合伙性质一旦确立,那么不管林某是不是出力,每个月都要分利润给他,徐某也不服气。
双方的矛盾惊动过派出所,街道也出面调解过,大家都说,这样下去,无论法院怎么判,出于两人的这种矛盾,这家店的管理肯定大受影响。
两个人的事业都耽搁了
据当地人说,徐某不让林某再参与管理了,但林某就隔三岔五地去足浴店里吃饭,吃完了饭就坐那里。其实,林某其他生意也都没开展,对于这样的耽搁,他自己也很烦躁。
而徐某一直想着去龙泉再开一家连锁店的计划也搁浅了,“因为绝对不要再合伙了,资金不够我宁可不开,也绝对不合伙”。
两人都四十多了,都是成熟的年龄了,几十年的朋友感情,一辈子又能有多少,怎么落到现在的尴尬?一年前合伙时兄弟般的信任怎么在一年后就变成了对彼此人格都表示怀疑?两个人都不再做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