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2日讯
2006年2月26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披露了我省杭州、乐清、嘉善等地生产、加工、销售涉嫌假冒伪劣铁皮石斛(枫斗)类产品的问题,暴露出我省保健食品市场存在一些问题。
我省是食品医药产业大省,保健品产业发展较快,现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43家,保健食品批准文号376个。如何让这个市场更加健康、稳定,省人大代表叶伟东认为,应加快制定《浙江省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
现状:从生产到销售都有问题
叶伟东说,我省80%以上的保健食品企业是小企业、小产品、小市场,产品的技术含量较低,生命周期和生命力都不强。
有些企业为了追求保健食品短期效果,不按产品配方组织生产、违法添加违禁药品的现象比较严重。比如在减肥食品中添加芬氟拉明,在抗疲劳产品中加入枸橼酸西地那非等西药成分的现象并不鲜见。
用普通食品或药品冒充保健食品,或使用过期失效批准文号再生产,成了一些企业的惯用伎俩。
在销售方式上,通过讲座式促销、直接上门销售、邮寄销售等形式,突破了以往的商场、超市和保健食品专卖店销售模式,但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为保健食品具有一定的功效成分,对食用者、食用方法和数量都有一定的要求,不是任何人、任何时候都可以食用的。
原因:保健食品市场管理失控
至于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的问题,叶伟东认为,主要原因有两个:
一是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促进了经营模式和经营理念的发展创新,其中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另一个,也是最主要的原因,是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缺失、部门职责不明确、目前的监管体制理不顺。
虽然我省于2007年3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保健食品监管有关职责分工的通知》,对我省保健食品监管职责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但文件下发后,并没有进一步的措施出台,法律法规并不健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部门、质监部门、工商部门等各有关部门依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多头开展执法,盲区很多。其结果不仅是行政资源的浪费和行政效率的低下,更重要的是造成监管上的空白和责任不明,使保健食品市场管理失控。
诊断:明确责任加大监管力度
叶伟东建议,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要求,政府应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而针对目前我省保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缺失,导致各部门监管比较混乱、人民群众利益已经受到损害的现状,制定《浙江省保健食品管理条例》十分迫切。
《条例》中的内容,首先应包括明确保健食品监管职能部门。具体的方法可以参考北京、上海和广东等地的模式,采取品种监管的方式,进一步调整和整合相关部门保健食品监管职能,实行由一个部门为主的全过程集中统一的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体制。
此外,要强化保健食品监管处罚条款。随着社会的发展,保健食品销售、广告等形式都发生了变化,现有的保健食品法律法规内容已经不全面,无法完全涵盖现在的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监管力度不够。因此,在《条例》中,要完善保健食品监管条款,强化保健食品监管力度,对一些新出现的问题要明确执法主体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