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2日讯
21日上午9时40分,20岁的衢州女孩小赖身穿看守服,站在江干法院1号庭。她的妈妈坐在旁听席上哭得眼泪汪汪。
小赖支支吾吾交代,2007年5月7日凌晨,“因为上班的原因和易×吵架,就打电话叫男朋友华××来帮我出气,教训一下她……”
20岁女孩为什么工作到凌晨?检察官说,吵架的两个女孩都是双菱路一家叫“花中花夜总会”的坐台小姐,根据双方的供述,小赖走进一间包厢等小姐妹,小易觉得她是来抢自己的老客人孔某,当下吵得不可开交,还下楼出门叫来“妈咪”作调停。
“妈咪”左拉右劝的,客人孔某也站在边上,突然,一辆出租车停下来,冲出来四五个手持尖刀的男青年,孔某见状不妙赶紧逃,被刺中腹部。“尖刀帮”拉上小赖,分乘两辆出租车,扬长而去。
孔某伤势很严重:腹壁穿透创,小肠破裂,右踝关节僵硬,关节活动度丧失达50%以上。
检察官说,故意伤害他人导致重伤的,可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