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3日讯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方进行赔偿。但是在日常交通事故中,总有那么些交通肇事者选择了逃逸,有的则实在无力赔偿。这时一起交通事故就可能造成家庭崩溃、孩子无人抚养、老人生活无着的情况,死者的家属不仅要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还要面临生活上的难以为继……本报2007年6月11日曾以《“救命基金”好梦难圆》为题的整版调查,关注交通事故救助金迟迟难露面的尴尬。
昨天,杭州交警部门宣布,杭州正式启动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杭州市政府已投入10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这在国内尚属首次。
杭州市民陈国忠成了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的首个受益人。
2006年9月16日下午5点半左右,杭州滨江区滨兴路一号支路口,一辆车牌为浙A LM×××的昌河面包车,一头撞上了一辆二轮摩托车,导致摩托车上的来某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9月25日撒手西去。
死者就是陈国忠的妻子。
在昨天的启动仪式现场,陈国忠说到这起事故的时候,哭了:“妻子在一家单位做会计,家里两个小孩,当时最小的才14个月大。”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到医院去过,听说来晓风救活的希望不大,就跑了。给妻子治疗、处理后事,总共花了8万多元,一下把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全掏空了。更让他揪心的是,现在孩子已经3岁了,每天还在找妈妈,而肇事司机一直在逃……
今年1月份,杭州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把3万元的救助款送到了陈国忠的家里,这让陈国忠多少感到了些欣慰。
他说,这些钱能帮助他缓解困难,让孩子们开心过个年。另外,他还想跟所有的驾驶员说一句话:“希望大家能遵守交通法规,开慢点,不要开快车。”他说,希望杭州像他这样的家庭越少越好。
昨天,刚刚当选的第二届“十佳”交警们,也把获得的1000元奖金,全捐给了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有关部门表示,一旦发生伤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治疗费用非常巨大,目前的交通事故救助资金还远远不够。所以,希望社会各界都能伸出援手。
千万救助资金怎么用
根据去年12月出台的《杭州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是指对在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且确需救助的杭州户籍及外地来杭务工(以持有在杭单位劳动合同为凭)伤亡人员实施救助的社会专项资金。救助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救助资金使用项目主要为医疗抢救费、死亡丧葬费、对交通事故受害者通过法律途径仍未获得经济补偿,造成医疗救助及家庭生活困难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
医疗抢救费用主要是未侦破的逃逸交通事故伤亡人员抢救费用,救助限额为50000元;死亡丧葬费:以民政部门提供火化费用清单为准,限额为3000元;一次性善后生活困难补助费:交通事故伤亡人员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给予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对死亡人员家庭救助限额30000元,对重伤人员救助限额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