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3日讯
22日上午,杭州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正式启动,杭州市政府投入10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肇事方逃逸,或者事故责任人没有赔偿能力,事故受害人就要自己承担医疗等各种费用,这对受害人无疑是雪上加霜,尤其对死难者家属打击更大。交通事故救助资金是道路交通事故救治保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及时得到医疗救助,维持基本生活。
《杭州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是指对在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且确需救助的杭州户籍及外地来杭务工(以持有在杭单位劳动合同为凭)伤亡人员实施救助的社会专项资金。
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医疗抢救费、死亡丧葬费、对交通事故受害人通过法律途径仍未获得经济补偿、造成医疗救助及家庭生活困难的,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费。
医疗抢救费:主要用于未侦破的逃逸交通事故伤亡人员的抢救费用,限额50000元;死亡丧葬费:以民政部门提供的火化费用清单为准,限额3000元;一次性善后生活困难补助费:交通事故伤亡人员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死亡人员家庭救助限额30000元,对重伤人员救助限额15000元。
救助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在22日的启动仪式上,刚刚被市民选出的10位“杭州十佳交警”,将他们每人一千元的奖金全部捐给了救助资金。
交警部门同时呼吁社会各界献爱心,关爱交通事故受害者,倡导文明交通,共同抵制交通违法,共建共享和谐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