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3日讯
昨天,北京天坛医院公布了一项针对全国11个省市42家医院临床应用药品供应短缺现状的调研,调查发现,药品短缺已经不是个别地区或者个别药品,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在短缺的品种中,多数是临床必需的,而更多的是物美价廉的药品。药品价格低、盈利低甚至亏损、流通渠道不畅、缺乏国家药物政策,是造成药品短缺的主要原因。
调查还显示,心血管系统用药、内分泌系统用药、神经系统用药、抗感染药物等四种药物最为短缺。
记者昨天采访了杭州几家大医院的药剂科负责人,他们均表示,除了凝血八因子等药品,其他廉价药品没有特别短缺的现象发生。
心血管药品短缺属正常更替
对心血管系统用药排在短缺药的首位,市一医院心血管内科主任医师凌峰表示,在临床用药中,的确有部分药品被新的药品所代替,但这属正常的药品更替,新的药品往往药效比较好或者副作用比较小,虽然价格比老的药品贵,但病人也愿意用。
凌峰说,有些药品,本来就用得比较少,对药厂来说,可能有效期过了,药品还没用完。时间久了,生产的厂家就少了,有些就停止生产了。但有时候也有替代品不如老药好的情况出现,但回头再去找老药,却发现企业已经不生产了。如奎尼丁,现在国内企业基本上已经不生产了。
“总体而言,即使某些药品有短缺,但还没有到危及病人生命安全的地步。”凌峰说。
随后,记者向浙医二院、市一医院、新华医院等医院的药剂科负责人作了求证,他们表示,目前没有发现药品特别短缺的现象。
医院可自行采购低价药品
浙江医院低价药品没有特别短缺的现象,一定程度上要归功于浙江的低价药品采购新办法。
去年11月,浙江省有关部门出台《浙江省临床常用低价药品采购供应管理暂行办法》,决定在全省非营利医疗机构推行常用低价药品统一销售价格。同时,这些低价药品不纳入集中招标采购范围,由医院自行采购。
医疗机构采购低价药品实行网上自行洽商采购方式,并将依照以下程序进行:医疗机构药事委员会在省统一颁布的低价药品目录范围内,研究确定本院低价药品采购目录(含剂型、规格);医疗机构组织相关人员,根据医院药事委员会确定的采购目录,参考全省统一销售价和历史采购价,提出本院的采购价格需求;医疗机构根据采购目录和价格需求,通过网上发出采购要约邀请或直接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洽商,取得共识后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应明确一定时期内的采购量;医疗机构根据采购合同,分期分批在网上发出订单;医疗机构对药品供应企业的送货清单验收入库,并在网上确认收货;医疗机构在收货确认后的60天内付清货款。
浙江省新华医院药剂科主任陈锋说,以前,低价药品经常断货,医院不停地备案,大家都很麻烦。实行新的采购办法后,一旦生产这种低价药品的厂家停产,医院可以马上寻找新的厂家,方便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