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4日讯
昨天,浙江省高速交警总队公布了2007年全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相关情况。去年全省高速公路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17178起,死亡373人,受伤2184人,直接经济损失约15449万元,其中按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16600起,占事故总量的96.6%。上报的交通事故三项指数同比去年均有所下降。
这份情况说明中,高速交警部门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包括事故形态分布情况、违法行为分布情况、交通方式分布情况等等:
哪些事故造成死亡人数多——因追尾造成死亡238人,占死亡人数的63.3%;因为撞护栏(27.5%)、翻车(5%)和坠车(0.1%)等单车事故造成71人死亡,占死亡人数的18.9%。另外,追尾、撞护栏、同向刮擦和翻车事故占了事故总量的83.8%;
哪些行为容易造成事故——因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占97.1%,绝大多数事故的发生是由于操作不当、没保持安全距离导致的。从死亡交通事故看,操作不当和疲劳驾驶是导致死亡人数最多的违法行为,分别致死94人、93人;
哪些地段事故相对高发——红垦、沽渚、潘火、吴岙枢纽等地,最高的红垦枢纽路段发生事故154起;死亡事故相对高发的有沽渚、红垦、南白象、傅村枢纽等,最高的沽渚枢纽路段死亡8人。从路线看,小流量路段特大事故比例明显上升,由2006年的22%上升至2007年的50%。
另外,从去年的高速交通事故情况来看,还有以下几个特点:小型客车事故多,货车事故导致死亡人数多;浙籍驾驶人发生事故多,以发生的582起普通程序事故(有人员伤亡、争议等事故,区别于按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来分析,浙江籍驾驶人造成事故161起,占27.6%,造成101人死亡,占26.9%;高速公路主要枢纽附近事故多;冲破护栏事故增多;事故(起数)的时段,同比夜间发生率下降,白天上升,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