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起,杭州市向社会全文公示《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公示时间一周,欢迎市民和社会各界对正式定稿前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按计划,杭州市定于2月下旬召开市十一届人大第三次年会。
向社会公开征求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其社会价值已超越了公开倾听对报告本身的民意,而更在于让市民和社会各界对政府一年来的工作评头论足。
以往,各级政府提请人大年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要到审议通过若干周之后才向社会公开发布。在人代会或人大年会审议阶段,虽说人大代表会提出各种意见和建议,但从汲纳民意的角度,其局限性也不言而喻。因为作为客观约束,现有的人大制度还不能完全做到通过代表广泛高效地吸纳民意。
杭州市此项新政的两个主要亮点是:征求意见和建议由原来控制于“一定范围”扩大到全体市民。特别是上网时间长的青年人的参与度的提高,尤其是可以期待的亮点;市民对政府已做的和打算做的工作,由先前的会后告知改为一定程度的会前参与和监督。
通常,政府工作报告必定有两大块固定内容:一是前一年度政府工作总结,再是新一年度政府工作安排。鉴于社会各阶层利益诉求及整个社会价值判断的多元化,“报告”在定稿前就公开,意味着社会各界对过去一年政府工作以及来年政府工作安排会有不同的评价和判断,有些评价和判断可能不失尖锐。“报告”所及政府工作某些方面的“自我评价”与民众评判可能会存有较大差异,意见和建议甚至不乏质疑的声音,可见,主动实施这项新政,需要一定的政治勇气。
然而,实施此项新政既要政治勇气又凸现出地方政府顺应时势、与时俱进的政治智慧。道理是显见的,当民意直接参与评判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之后,哪怕这种参与还停留于浅层次,对政府亦属一种特定形式的监督。而当民意提前就来年政府工作尤其是民生改善之安排拥有一定表达权时,政府工作安排与市民实际需求之契合程度当会提高一截。这是好事,它有助于地方政府提升执政能力。
评价此项新政的价值还有一点不可忽视:它不是一项临时动议,而是一项新的制度安排。去年12月底,杭州市颁行了《关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法规和公共政策须事前公示的通知》,显而易见,政府工作报告在定稿前之所以必须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和建议,正系受上述“通知”约束而做出的“规定动作”之一。早报评论员在杭州市官方网站上还看到,该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杭州市2008年立法计划(草案)》也挂在上面,公开征求全体市民的意见和建议……考虑到此项新政有制度保障在先,我们有理由相信,今年的“杭州尝试”,从今往后将会成为年年施行的规定动作。
“杭州尝试”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必然步骤之一。“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一说,最早始见于十五届五中全会文件,十六大报告亦将其内涵作进一步引申与扩容,去年胡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发表“6·25”重要讲话,不但对其作了进一步重申,而且将其更完整地表述为“要继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由是,“杭州尝试”与中央要求相契合,更系贯彻十七大提出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一“原则宣示”的一项具体行动。
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系题中之意。昨日上午,本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召开;今日上午,本市十三届人代会一次会议开幕,而在新年的元月,各省(区)都在同步召开地方两会。在“有序参与”的语境下,一些现阶段可以落实的“参与内容”和“参与程式”,当在更多地方大胆尝试起来、推广开来,这也是新一轮思想解放的题中之意。明年,“杭州尝试”能否为更多地方所借鉴,值得人们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