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分离激活民主空间
宁波市城市社区直选始于宁波海曙区,2003年,时任海曙区副区长的许义平推动了直选试点。
“以前社区选举是选聘合一,即选上的必须要工作,这样有工作的人就没有机会参选,要推行直选就必须建立直选的体制条件或制度条件,这个条件就是选聘分离。”
“选聘分离”是许义平在海曙区推行社区直选设计的选举制度。参与海曙区直选制度设计的民政部专家介绍,这些制度是在吸纳了大量农村基层与城市基层民主的选举经验基础上创制的,是迄今国内设计最科学的基层选举制度。
这个被称为独创的委员代议制+社工职业化的“宁波模式”,是指义务的自治组织(居委会)与付酬的专业社工相结合的选聘分离制。居委会委员是“义工”,不拿工资,负责社区大事的讨论、决策,并对居委会进行监督;拿工资的职业社工则负责完成社区的日常事务包括政府指定的事务。社区成员大会是社区权力机构,而社区党组织是社区的政治核心。委员代议制、职业社工制和居委会成为治理社区的三驾马车。
“选聘分离把社区自治的民主空间打开了,只要是自愿报名,有10人以上推荐,都可以参选居委会。”许义平说,在本社区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不论是否有固定工作,都可以参选。候选人先期可与居民见面,并允许到选民家“拉选票”。
这一模式激活了民主的空间,直选活动搞得多姿多彩,有候选人举行彩车巡游,还有人张贴海报、公开演讲,到居民家拉选票。
在这样的制度设计下,海曙区在8个月内顺利完成了全区59个社区的居委会直选。到2007年底宁波城市社区实现100%直选。历时近5年的实践几乎一帆风顺。
让大多数做“义工”的居委会委员高兴的是,他们再也不用像以前的居委会干部那样跑上跑下去干日常事务,而是抓大事。不坐班的他们采取“接待日”等形式了解民情。“竞选的人不是为了生计,不是为了工作,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居委会自治功能和体现居委会为居民服务的本意。”
按照300户居民配一名社工原则,目前宁波市城区社区社工有2900多名。宁波市政府规定,每千户居民社区的专项财政配套资金不少于每年15万元,由宁波市、区、街道办三级财政按6万∶5万∶4万的比例拨付,街道负责发放。
据了解,一个社工的年收入在2万至2.5万元,同时政府给所有社工解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这些待遇在当地颇具吸引力,以致经常出现一个社区只要招四五名社工,却会有四五十人报名竞争的现象。
社工的招聘由各区政府、街道办统一操作前期甄选考核工作,各居委会参加面试并签订年度劳动合同。居委会掌握“用人权”,如果社工绩效考核不达标,可依法终止或解除其劳动合同。
在推行直选前,宁波市所有城市社区居委会的“三产”均上交街道,社区没有任何收入,把居委会的功能真正调整到自治性的社区组织。“居委会干部就是干干净净干事,拿工资的社工不‘参政’,权钱分离,社工走向职业化。”
宁波市政府的社工发展计划是,通过若干年的培育,建立一支适应现代社区管理的高素质社工队伍,使社会工作者成为一种令人羡慕的职业。把社工变成一种和教师、律师一样的职业,可以在社区间自由流动,建立一种差异性竞争、全职业化的机制。
许义平认为,政府通过给社区付酬,改变了传统的(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实质是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把一些社会化职能转移到社会基层(社区中的社工组织)。这一转移,不但没有削弱政府的社会化职能,反而在社区平台得以实现。这是社区治理的基本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