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商标总局获悉,吉林长春一市民于2004年向国家商标总局提出申请注册的“温州人”商标,已于昨日结束3个月的公告期。因在公告期内确定无人提出异议,“温州人”这个近年备受瞩目的中国商业文化标杆性名词已成为一个商标。
此前已成功注册“温州商人”商标的温州市联友公共关系事务所负责人昨日向早报记者表示,其他城市的个人将“温州人”注册为商标,会让温州人存在情感上的排斥。温州市总商会相关人士也对此提出不满,认为将温州市民的统称作为商标使用不恰当。
商标主人:申请初衷只为获利
国家商标总局网站查询栏显示,申请注册“温州人”商标的是吉林省长春市民于海龙,注册类别为16类报纸、期刊、杂志、新闻刊物,从2007年10月28日起,该商标进入公告期。
于海龙是长春中小企业协会会刊———《老板之友》杂志的经理。“我最初想到注册‘温州人’商标,是有感于温州人在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领域上表现出的强劲力量,他们是中国经济的‘弄潮儿’,‘温州人’这个商标很有商业价值。”于海龙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说,“我申请的初衷很简单,就是想注册成功后将其转卖赚取差价。”
温州人反应:对商标情感上有排斥
已成功注册“温州商人”商标的温州市联友公共关系事务所对于海龙申请注册“温州人”商标的行为颇感不满。“‘温州人’和‘温州商人’商标接近,容易引起混淆,另一方面是我作为一个温州人在情感上的反感。”作为温州人的该公司负责人表示。
此前,天津一烟草公司曾注册成功“温舟人”商标,用在香烟品牌上。由于其取的是谐音,没有违反《商标法》。不过,该品牌香烟遭到温州人的抵制,温州市烟草专卖局还拒绝该品牌香烟流入温州。
2006年,温州苍南一位市民注册了“温州商会”第16类商标,引起了全国各地温州商会的一致反对,目前此案还在等待国家工商总局的裁决。
昨日,温州市总商会相关人士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和“温州商会”一样,“温州人”是温州全体市民的统称,被个人注册成商标使用很不恰当。虽然在商标上含有“温州”二字可能会提升其知名度,但申请人也应考虑到温州人对该名称情感上的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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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系列很吃香
在国家商标总局商标查询网页上,在不同类别申请注册“温州人”商标的自然人或单位共有10项。除“温州人”外,含有“温州”二字的其他商标也被大量申注。目前,已向国家商标总局提出申请的就有97项商标,包括“品牌温州”、“温州制造”、“财富温州”、“温州投资”等名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申请成功的类别基本为第16类,其余的大都被商标总局驳回或在公告期内被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