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9日讯
岁末年初,还完债务,轻轻松松过个年,这是多数欠债人的心愿,但由于各种原因,很多人还是债务缠身甚至吃上官司。今年1月1日至15日半个月内,瑞安法院新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达43件,与去年同期相比约上升了两成,并显示出生活急需性借贷逐渐转变为生产经营性借贷,使当地民间借贷呈现大额化、高风险、多纠纷特点。
在瑞安,不少人以隐名投资的方式将资金集中在某些公司股东身上进行投资,投资款则采用“借条”形式予以证明。一旦投资失败或其他原因产生纠纷,就会出现一些民间借贷纠纷批案。 43件案子,其中批案30件,约占七成,反映民间借贷纠纷案子批量化特点。瑞安人阮某2004年至2007年4年内,以做生意缺乏资金为由多次向吴某、叶某等人借款,后又以各种理由搪塞还款要求。近日,吴某等人向她提起诉讼,以阮某为被告的案子多达26个。
据该院有关法官分析,2007年央行六次加息,临近春节更是银根紧收,促使更多企业或个人瞄准了社会上闲散的大量民间资金,为岁末年初民间借贷纠纷的高发埋下伏笔。温州地区的民间借贷不似上海、深圳等地常借助信托、合股等合法化外衣,其方式简单而原始,借贷双方在借贷的形式要件和程序上表现出简单和随意性。据统计,因此种原因而成讼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约占三成。随着商业资金需求的扩大,借贷已经成为当地民众较为流行的理财方式,与原来的无息借贷相比,感情信任基础越来越脆弱,产生纠纷的可能性变大。而资金出借方平时不注重催款,也使借款的收回产生风险,尤其是当地农村的民间借贷,出借方往往选择在岁末年初进行集中催款。
有关法律界人士建议,市民一定要增强投资风险意识,拓宽理财渠道。在保障银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金融部门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或居民简化贷款手续,提供简便、快捷的信贷服务。同时,相关部门要改善投资环境,拓宽民间融资渠道,减少民间借贷资金;要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民间借贷市场秩序;尽快出台民间借贷的有关条例或法规,对借贷投向、利率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