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31日讯
烟花爆竹上没有中文燃放说明,羽绒服内塞着劣质原料……昨天,省质监局发布了室内加热器、烟花爆竹、机动车制动液、羽绒服装等冬令产品专项监督抽查报告,虽然产品质量稳中有升,但在被检查的省内一万多家生产企业中,仍发现了一大批严重不合格产品,总体合格率为64.4%。其中室内加热器合格率为83.3%,烟花爆竹合格率为63.6%,机动车制动液合格率为46.7%,羽绒服合格率为69.2%。
室内加热器:辐射温度过高
检查中发现,部分加热器标志不齐全、未按标准规定正确标注、说明书缺少警示内容等,这些问题都可能导致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
个别便携式加热器辐射温度过高。在使用中,一旦放置不合适易引起火灾。同时个别产品设计不合理,在使用中易造成意外危险。
产生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对产品标准理解不够,质量控制不严。部分企业片面追求低成本,以廉价产品博取市场份额。
烟花爆竹:无中文使用说明 引燃一秒钟就炸了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部分产品标志不全,没有用中文正确标注燃放使用说明,近两年春节发生的燃放伤亡事故大多由此引起。
同时部分企业仍在使用氯酸盐和砷化合物等违禁药物。执法人员说,氯酸盐在烟花爆竹生产中用于氧化剂材料,但在生产过程中易受摩擦、撞击引发爆炸,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另外,部分不合格烟花爆竹的引燃时间太短,容易出现点燃后人还未离开就爆炸的情况。如江西省上栗县金水出口花炮厂生产的“王牌大地红”引燃时间只有一秒,比国家标准规定的燃烧时间足足短了10秒,主要是由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随意变更引火线长度所致。
汽车制动液:抗冻差导致刹车不灵
检查发现,少数制动液高温抗气阻性和低温抗冷冻性差,达不到刹车能力,容易造成行车事故。主要问题是由于生产制动液使用的基础油质量差,或者使用水和醇类液体进行生产。
我省汽车制动液销售主要集中在汽配市场、加油站、润滑油门市部、汽车修理厂。汽配市场占70%以上,润滑油门市部约占10%,汽车修理厂(包括4S店)约占20%,其中汽车修理厂使用的制动液比较正规,但也存在标识不合格的问题。
羽绒服:劣质原料冒充羽绒
冬天是羽绒服的销售旺季,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生产的羽绒服产品明示含绒量与实际不相符,有的甚至利用劣质原料冒充羽绒原料。其中宁波博洋纺织公司生产的部分羽绒服实际含绒量仅为58.9%。
另外,少数羽绒服蓬松度不合格,个别产品羽毛羽绒中的朵绒含量过低,直接影响了羽绒蓬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