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01日讯
今天起,交强险执行新的责任限额和费率。浙江保险行业协会提醒车主,交强险“老保单”也享受跟新保单一样的待遇,出险后一律按照新规定进行理赔。
新老保单今起统一执行新规
浙江保险行业协会有关人士指出,新版交强险的总责任限额将从现行的6万元提高到12.2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将由现行的5万元上调至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将由8000元提高到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保持不变仍为2000元。
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消费者的保险利益,行业协会提醒,对于截至2008年2月1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对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如果消费者在2008年1月31日前购买2月1日后起保的交强险,仍将按现行费率计算保费。所以,如果你想享受新版交强险费率,请务必在2008年1月31日起前往保险公司购买起保日期在2月1日后起保的交强险,但请注意保险期限,别让自己的车辆处于脱保状态。
此外,新版交强险的“无责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将由现行的400元调低至100元,并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无责财产赔付简化处理机制。
新版商业三责险小幅降价
与交强险相配套的新版商业三责险也于同时实施,且此次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降价,但降价幅度不大。以A款商业三责险为例,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5万元保额的保费调整为607元,比现行的671元下调了9.5%。
尽管新版商业三责险费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降价,但对于已经投保而保单尚未到期的客户,保险专家提醒,要谨慎选择退保,因为本次商业三责险的费率调整幅度对实际支付保费的影响并不大,另外办理退保的话保险公司还要收取退保手续费,一般为3%左右,如果选择退保后重新投保,并不能让车主占到多少便宜。
省保险行业协会有关人士指出,对广大消费者来说,本次调整的最大意义并不在降价,而在于无论你手里的保单是2月1日之前还是之后的,自2月1日起,机动车保险事故的责任赔偿限额扩大了。
尽管新版交强险提高了保额,但对车主提供的风险保障额度还比较有限。专家建议车主还是应该投保较高责任限额的商业三责险作为补充,以更好地转嫁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赔付风险。
事实上,在投保商业三责险时,提高保额带来的保费增加并不明显。以家用车为例,按最低折扣70%后计算,30万元限额的商业三责险保费支出仅比20万元的多109元;50万元限额的商业三责险保费支出仅比30万元的多1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