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04日讯
使用相似的商标、相似的网站域名,这算不算“傍名牌”?日前,温州的保一集团以“傍名牌”为由将上海的一家阀门公司告上了法院。
日前,上海一阀门公司使用了类似“保一”的商标,而且在公司网站上使用了“baoyi”字样。而在温州也有一家“保一”阀门公司,1983年就开始起步的阀门行业龙头企业,相继注册并取得商标注册所有权了“保一”、
该公司在近期市场调查中,发现上海一阀门企业注册包含“保一”字号的企业名,并在网络、媒体和产品等场合上突出使用“保一”、“baoyi”等字样,严重侵害了保一集团的知识产权利益。发现事情之后,温州的保一集团将上海的这个“保一”告上了法庭,要求停止侵害行为。
企业“傍大名”算不算侵权行为?经过多轮的证据调查,日前,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保一集团的“保一”等字号和商标使用在先且在业内具有很高的知名度,被告企业在明知原告企业拥有字号和商标所有权的情况下,恶意使用“保一”字号和商标等内容并突出使用,给市场用户造成混淆,构成了对原告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上述侵权行为,登报声明并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
有关人士认为,利用知名企业的商标和名称“傍大名”的现象比较普遍。不少企业也因此迅速成名,发展壮大,但更多的企业因此陷入官司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