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即将到来,为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让大家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我市将向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增发2007年物价补贴、预发2008年物价补贴。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获悉,两项补贴要求在2月21日即元宵节前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上。
据悉,省政府根据2007年全省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情况和2008年物价上涨的趋势,决定增发2007年困难群众物价补贴,预发2008年困难群众物价补贴。我市11个县(市、区)将有12万余名困难群众拿到这些补贴。
增发的2007年物价补贴标准为:城镇低保对象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不低于10元。预发的2008年全省城乡低保对象物价补贴标准为:城镇低保对象每人不低于13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不低于90元。两项合计,我市城镇低保对象在元宵节前将拿到不低于315元的物价补贴,而农村低保对象则可以拿到不低于210元的补贴。
去年,我市为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2460多万元,发放对象包括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和城市“三无”人员等在内的12.8万余名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