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10日讯 省公安厅日前对本报独家发布:2007年,全省公安部门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5980起,同比上升0.86%;其中立案4797起,同比下降4.52%,所立案件涉案金额达到205.31亿元。
●“克隆”银行卡的信用卡诈骗
2007年10月,舟山警方相继接到报案:国庆期间,多名银行信用卡用户卡内现金莫名被窃,取款地点均在江西南昌。
犯罪团伙共有4人,作案时先在自助银行的进门读卡器上套一个外观极为相似的存储式读卡器(用于窃取信用卡账户信息),而后在ATM机操作台上方隐蔽处用胶带粘上一个带摄像功能的MP4(用于摄取储户信用卡密码)。犯罪嫌疑人通过特殊设备把窃取的信息写入空白信用卡或废卡,进行“克隆”,然后利用“克隆”的信用卡去异地窃取储户存款。
警方提示:请广大持卡人在使用信用卡时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现场使用环境,加强信用卡密码资料的保护,最好不定期更改密码。
●非法集资诈骗害人不浅
2007年2月7日,东阳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吴英。据统计,从2005年11月至2007年1月间,犯罪嫌疑人吴英等人利用本色集团一系列高调行为所产生的重大社会影响,以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为名,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共向社会不特定公众148人非法吸收资金14亿余元。
警方提示:春节期间,市民手中的闲置资金又将增多,犯罪嫌疑人可能趁机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提醒市民加强对非法集资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纠正投机心理,寻找一些合法正当的投资途径,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