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14日讯
全国人大代表、富润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赵林中曾多次向全国人大提交议案和建议,要求废除“投机倒把条例”。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专函对他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提交的要求撤销《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的建议进行了答复。答复说,《市场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作为力争年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被列入了国务院2007年立法工作计划,“投机倒把条例”及其施行细则将废止。这一消息通过有关媒体报道后,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日前,赵林中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从2005年起,他连续向十届全国人大三次、四次、五次会议提交了要求审查并撤销《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的议案和建议,每次都有回答,每次回答都有进步。这次回答终于有了一个明确的结果。
每年全国人大会议召开前,赵林中都要向社会公开征集议案、建议线索。有群众向他建议,“投机倒把条例”很悖时。工商部门有关人员也提出,“条例”规定的11种投机倒把行为中,有一半是以“倒卖”的概念来规范的,而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就是需要“倒卖”,因此,在当下,应该废除这个“条例”,相关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用更准确的法律法规来规范。
赵林中通过大量的调研后认为,《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制定之时,我国是不折不扣的计划经济体制,而如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在改革开放实行近30年的今天,做生意、炒股票、炒房产、炒期货、转手转卖早已司空见惯,如果还继续使用“投机倒把”来规范经济秩序的话,这是一个天大的法律笑话,也太不与时俱进了。
据悉,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给赵林中的答复中还说,废止“投机倒把条例”以后,对实践中出现的一些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但又属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公平竞争,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将制定一部新的法规予以规范。
赵林中说,对于这一建议的回答,他很满意,并且对此有了一个新的理解。废除一个条例不是轻而易举的事,而是要有一个过程,在现在特定的条件下,“投机倒把”还会出现,如非典时期,柴油紧缺的日子,该如何维持好市场经济秩序,确实需要新的法规作为法律依据。
赵林中今年55岁,在全国人大代表中,是有名的议案大户,自1998年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以来,一共提交议案和建议107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