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15日讯
“发展下线玩家玩游戏,拿50%消费提成。”这种以拉人头、拿消费提成的“传销模式”已经成了我国网游市场的主要推广手段。有的职业玩家利用这一销售模式,月收入高达两万多元。不过,法律界专家认为,网游“传销”,有违法理。
游戏“师傅”原是推销员
1月15日,树人大学的学生小吴在舟山东路上一家网吧上网时,发现坐在旁边的一位男青年正在熟练玩着一款叫《希望OL》的网络游戏。男青年说,这个游戏非常好玩,他可以做小吴的师傅,带他练级。小吴于是就在这位“师傅”的指示下申请了游戏账号,开始游戏。
小吴开始免费拿到一些新手游戏道具,大部分游戏道具都要花钱购买。那位“师傅”说“你不买这个的话,会死得很快;用这个升级升得很快,快去买一个。”就这样,不到一个月他就在游戏中花费了300多元。
小吴偶然间打开了《希望OL》的官方网站发现了一项“推广奖励政策”的活动。活动说明只要推广员拉一个玩家进游戏消费,第一个月就可以得到30%的消费提成。小吴这才恍然大悟,教他玩游戏的那位“师傅”原来就是一个网游推销员。提成最高达50%“一边玩游戏一边赚钱?天下还真有这样的好事!”日前,国内一家网络游戏运营商打出了这样的广告。记者发现其规则是以拉人头形式进行推广。推广员的工作内容就是通过网吧、学校、其它上网聚集地以及自己的人脉关系,尽可能地让更多的玩家进入这网游中,而被拉进网游的玩家在游戏中的消费金额将有40%作为推广员的提成。经过搜索发现,竟有数十款网游都推出类似的推广系统。一些业绩出色的推广员更有机会升级了推广经理,乃至高级推广经理。推广经理将享受下线推广员的业绩提成。在《希望OL》的推广奖励政策中,推广经理最高可以获得其发展的推广员业绩总和50%奖励。
职业“玩家”月入两万
在如此暴利的诱惑,衍生了一批以推销网游为职业的“玩家”,杭州一位网吧的网管陈先生告诉记者,注册这些网游推广员的门槛非常低,只要会玩游戏的人便可以获得推广员的资格。他现在网吧中做网管,光靠推销网游戏就每个月有五、六千的收入。这收入并非来自一款游戏。
陈先生告诉记者,他从2007年1月开始前后注册了十多款网络游戏的推广员。当他向客户推销时,如果客户不喜欢他介绍的网络游戏,便换一款,直到符合对方的口味为止,这样成功的几率非常高。昨天,在国内一款名为《问道》的网游官方网站上,甚至挂出了“推广富豪榜”,排在首位的推广员月提成收入高达21222元。
网游“传销”有违法理
杭州一家IT公司的负责人季先生告诉记者,2002年7月《传奇》同时在线人数突破50万,成为当时国内最盛行的网络游戏。网游产业在当时被认为是发展空间最大的产业,使得此后一批又一批的网游涌入市场,到目前国内网游已达300多款。从2006年开始这种发展下线拿提成的营销手段几乎与传销无异,但其带来的效果却非常明显。如今,这种销售模式已经被其他网游运营商竞相模仿,即便是网易、九城、巨人等国内知名商家也不例外。网游产业已经进入恶性循环的“传销时代”。业内人士认为,这种非理性的竞争手段显露出国内网游市场已经饱和。
浙江五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振华告诉记者,目前网游的销售方式与多层次传销无异。在这种高额提成的诱惑下,推广员为了获得高额提成,很可能以欺骗的手段来达到拉客户消费的目的。我国现有法律虽然并未明确界定网游采取的这种销售手段是否合法,但是也并未赋予网游运营商采用这种销售手段的权利,商家随意采取这样的营销手段有违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