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18日讯
汛期和台汛期又即将来临。浙江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实施“强塘固房”工程,提高防洪(潮)排涝能力和防灾避险能力,以应对汛期的强降雨以及台风可能带来的灾害,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浙江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介绍说,全省将重点加强对海塘、江塘、山塘和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加快流域性重点工程建设,启动二轮“治太(湖)”工程;加快城市(镇)和平原排涝工程建设,完善城市防洪体系,整治河道、河沟和池塘;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小流域山洪防御规划的实施;加强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编制蓄滞洪区规划和洪水风险图;加快水毁工程修复,力争汛前全部修复。
同时,加强基础设施防洪防台管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必须符合防洪防台要求,严格地下隧道、地下立交通道、大型地下商场和车库等地下工程的防水设计规范,并加强日常管理。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电力、通信、市政等基础设施的防洪、防风设计标准研究,适当提高设防标准。加强已建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和科学调度,确保工程安全,正常发挥效益。
此外,浙江省还将加强洪涝台旱灾害风险管理,开展全省各区域的风险度调研,合理规划和布局全省应急避灾场所,形成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应急避灾体系。县级以上政府要组织建设、民政等有关部门加强对灾害频发地区民房和避灾场所的安全管理,认真做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全面实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明确避灾场所的管理单位和责任部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安全鉴定,确保避灾场所安全。
浙江省水利厅厅长陈川表示,2004年以来,登陆或严重影响浙江省的台风达19个,且气压、风力、降水等要素屡破记录,比如在浙江省登陆的“桑美”超强台风登陆时风力达17级以上。目前,浙江省已经建成了4千余座水库、1万余公里堤防,100座县级以上城市和重要城镇防洪标准基本达到了50年一遇及以上,并鉴定确认了624个避灾中心。全省力争到2009年上半年,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避灾安置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