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2月18日讯 如今,春节期间租个“女友”回家,成了绍兴市一些前卫男青年解决父母之忧的好办法。可是,有些人将租来的“女友”带回家后,父母等长辈给女方塞“红包”作见面礼。等“女友”返回后,大笔的“红包”能否收回,则成了一些租赁者的难题。
刘军今年27岁,江西宜春人,大学毕业后进入绍兴一家化工企业做技术员。因为忙于业务钻研,刘军一直没有把婚姻的事情放在心上。这两年,每到春节回家,刘军就感到心里紧张。因为老家父母催着他早日结婚。去年春节,刘军独自回家,母亲都哭着要他早日找女朋友。逼急了,刘军答应今年春节一定带女友回去。今年春节前夕,仍是单身的刘军,就学起网上“租女友”回家的做法,大胆地花了1000元钱,租了一个从事外贸工作的女孩做自己“女友”,然后一同回到了江西。
事后,刘军与女孩签订了一份书面协定,对注意事项、报酬和身份等情况进行了约定。“我租的那个女孩是湖南人,她们那边雪灾特别严重,就放弃了回家过年的想法。后来看到我的帖子后,就答应跟我回家。”刘军说。尽管刘军所在的江西省雪灾情况也较严重,但他还是搭乘朋友的便车,顺利地带着“女友”回家了。
在刘军家里,“女友”表现得特别懂事,对刘军的长辈都按照刘军的要求去称呼,并帮刘军的父母做些家务活。“女友”的聪明懂事,也赢得了刘军父母等亲人的喜爱。刘军父母还给他“女友”一些压岁钱和见面礼金。刘军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不好当着父母的面戳穿这个美丽的谎言。随后,在春节走亲访友中,刘军的亲戚也纷纷给他“女友”红包,当作见面礼。
过完初六,刘军告别父母,带着“女友”回到绍兴。尽管有多天的交往,刘军和对方并没有继续发展的想法。刘军决定将租金支付给对方,但同时希望对方将所有的“红包”返还,但这被女方拒绝了。“这个钱在协议中并没有约定,我当然可以不还给你。”女方显得振振有辞。“是啊,当时怎么那么糊涂,竟把这个事情给忘了。”刘军后悔不已。刘军算了算,红包近4000元,这抵得上他一个月的工资。
浙江秦国光律师事务所吴律师说,按照刘军的说法,其父母等长辈送给“女友”的“红包”是一种赠予行为。因为赠予者对租“女友”的真相不明白,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在一年内赠予人有权要求撤销这一民事行为。因此,刘军可以将真相告诉家人,由送“红包”的长辈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赠予行为。尽管从法律上讲,“红包”可以要回来,但刘军为了不让父母伤心,他还是不想去讲明真相。他想得更多的是,今年能找到合适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