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19日讯 为了泄愤,陈某竟然把自制的燃烧弹扔进刑侦大队的值班室。日前,鹿城区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
去年7月12日下午1时许,市区陈某酒足饭饱后,为泄私愤携带4个装有汽油和白酒混合物的自制简易燃烧弹,来到鹿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一楼西面窗户边,用打火机将3个燃烧弹点燃后,扔向一楼的值班室和备勤室窗户,其中一个扔进值班室的洗手间,其余在窗台上燃烧。事后被该刑侦大队协警及时发现,迅速将火扑灭。贤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