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0日讯
(通讯员 任传好)近日,家住城关的张小姐向台州三门县工商局经济举报中心反映道:称其路过海游街头时正巧碰到有一个摊点正在搞内衣促销售活动,销售商向她介绍道:这款属于发热型内衣,具有吸湿、主动发热升温的特点,在寒冷的冬季不需要穿更多的衣服,也会凸显女士秀美身材。因春节促销,原价288元,现特价188元。爱美的张小姐听到此番宣传后,动心了,就花180元钱买了一套,转天穿上内衣后,她特地少穿一件衣服,然而不但没有反热这个效果,反而差点冻感冒了。气愤难言的张小姐于是想找商家认理,谁知那个商家早就人去楼空了。
据此工商执法人员介绍,发热内衣作为一种新型产品上市以来成为消费者的新宠。然而,一引起商家利用发热内衣认定标准的空白期,消费者对此新产品不十分了解,往往把一些保暖内衣当成发热内衣来误导欺骗消费者,以牟取利益,从而引发新一轮消费纠纷。
据了解,目前,中国针织工业协会已着手制定发热内衣的认定标准,预计今年实施。在标准尚未出台前,该协会要求生产企业在包装盒上加贴黄底黑字“发热内衣”标志,以此区分于其他种类内衣。
为此,三门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买发热内衣一定要认准标志,要查看产品是否贴有黄底黑字“发热内衣”标志,以免受骗上当,同时,最好到正规商场、超市购买,莫轻信街头流动摊点,以便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