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1日讯
今天是元宵节,也是市区春节期间有限制地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最后一天,警方向广大市民发出提醒:从2月22日(正月十六)零时起,在市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区)范围内,将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警方建议市民提前处理家中的烟花爆竹,不要在家中存放。为了方便市民处理未燃放的烟花爆竹,市区各个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将在22日当天接受市民送交的烟花爆竹,随后公安机关将统一回收后销毁。警方还将安排部分警力进行路面巡查,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视情节予以处罚。
另据消防部门统计,春节期间因为燃放烟花爆竹不当引发火灾6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