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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02月21日讯
今天是元宵节,这将是正月的最后一个烟花爆竹燃放高峰。
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导致住户着火的事件今年并没有在杭州绝迹。2月14日上午9点半左右,杭州著名的高档楼盘深蓝广场,其东三单元某楼层住宅起火。好在扑救及时,没有酿成大祸。“火灾现场暂时还没有清理,目前初步认定是由于烟花燃放不当引起,但具体是由于谁燃放的烟花引起还无法确认。”深蓝广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说。
让记者深感意外的是,虽然目前还没有找到火灾的最终责任人,但对这次火灾损失的赔偿问题,深蓝广场的物业已胸有成竹:“已经跟业主商量好了善后方案,我们会负责将受灾部位恢复原样,但没有额外经济补偿。”“深蓝广场的425户业主,每家每户我们都投保了家庭财产险,就是为了防止在发生类似意外事件时业主与物管公司之间产生矛盾。”这位负责人说。
杭州此前发生的类似事故不少,在最终责任人无法查证的情况下,善后处理时业主与物业公司往往争执不下,谈判时间短则两三个月长则半年一年,这次深蓝广场火灾事件的处理速度着实出人意料。
意外防不胜防,损失谁来承担
近两年杭州高层住宅因巨型烟花燃放不当引发的火灾最“知名”的至少有两起。一起是2006年拱北小区永宁坊高层大火,起火点2002室全部被烧空,相邻的2001室、2003室住户损失惨重,楼上的2102室在火灾中成了“火锅”,受损严重。据报道,地板在烘烤中开裂,连衣橱里的衣服也被熏黑。另一起是2006年西湖区沁雅花园大火,16幢1602室及楼上的1702室两家烧到只剩废墟。
两起火灾,责任到底谁承担?该怎么赔?前者上了央视《今日说法》,引起全国关注;后者对簿公堂,经法院判决,当事物业公司因对消防通道管理不善,承担40%的责任,赔偿业主部分损失。
面对这类飞来横祸,肇事者又无从确认,业主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两年前,我们曾经讨论过这个问题,两年后,同样的问题,从法律角度讲答案没有发生变化。“事故主要责任人是肇事者,作为小区的管理者,物管公司要对小区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并且对发生在小区内的一些可能引起安全隐患的行为进行监督,如果这些管理职责都履行了,从法律上讲,物管公司就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陈钟分析说。
话虽然这么说,但这类火灾事故依然防不胜防,而且一旦发生,很可能面临的就是一个“三”难局面:一是对消防部门来说,这类事故的肇事烟花很难确认,就算烟花确认了,燃放者也很难追查;二是多数物管公司已经履行管理职责,不会愿意分担业主的损失;三是蒙受损失的业主,不会善罢甘休,在找不到肇事者的情况下势必与物管公司甚至其他业主的关系陷入僵局。
这样一团乱麻如何处理?从深蓝广场这起意外火灾事件中我们能不能获得一点启发?
物管给业主买保险,“尝新”小区还很少
“今年我们接到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定损有十多起,但其中大多数投保人与受益人都是企业,由物管公司为业主投保的非常少见。”记者向平安保险杭州公司了解情况时,一位唐姓工作人员介绍说,类似深蓝广场这样的案件属于家庭财产险的范围。据透露,在深蓝广场案例中,物管公司已给每个业主购买了一份平均400万元保额的保单,赔付比例为80%。据悉,单这一项每年的保费支出总共达9万多元,再加上另外两项公众责任险和财产一切险,深蓝广场物管公司每年保险费用的总支出近20万元,占物业管理费总收入的2%。
对此,其它楼盘是否具有参考意义?
“其实其他楼盘和开发商可以不必像深蓝广场这样投巨额保费,而是可以选择保额更低,赔付比例更低的家庭财产险,这样投入更少,但保险的功能还是具备了。”平安保险杭州公司的这位工作人员说。他认为,烟花爆竹这样的意外事件毕竟还是很少的,可以选择保额10万,赔付10%这样的保单。按照这一保单,每个投保人一年的保费只有80元,如果是团保,还有优惠。而这样一笔费用,哪怕由物管公司从物管费中开支,也并不多。
采访中,一位入行多年的资深物管经理人告诉记者,虽然目前物管公司给业主投家庭财产险的情况还不多见,但目前有经验的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在投保两类险种,一个是第三方责任险;另一个是公众责任险。
“有了这两个保障,小区里比较常见的比如由于电梯、玻璃幕墙等公共设施设备运行不当等原因对业主造成伤害,以及高空坠物等意外事件造成的伤害都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风险不必由物业公司来承担。”这位业内人士直言,选择这两类险也是因为保费比较实惠,留出物管费全额的0.5%来投保就够了,对物管公司来说也不算大支出,却可以“以防万一”。只是知道这么“精打细算”的物管公司还不多,业主对此更不了解,也就无从要求。
或许我们不该仅仅停留在讨论“因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到底由谁来赔”这样的问题,而是能找到一个实在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