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1日讯
说起来让人难以置信,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消费者陈某和绍兴县陶堰镇经营户金某为了一根价值仅34元的有线电视线的质量问题,竟交涉了三年半时间。昨天,此事在陶堰消协分会的干预下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1月25日,陈某夫妇来到陶堰消协分会投诉,称他家在2004年6月中旬,因建新房需要,前往陶堰镇金某开设的店里购买了价值320元的电线、有线电视线等材料,货款暂未支付。当年9月份,陈某发现裸露在墙外的有线电视线外包皮开始破裂,且情况愈来愈严重,遂向店主金某反映了这一问题。
后经双方自行协商,金某同意为其免费重装。此后,陈某虽多次催促,但金某仍未给予免费重装,而陈某也因新房暂未入住把此事耽搁了。直至2007年下半年,陈某打算正式装修新房,遂重新向金某提起此事,要求金某给予解决,但金某却以不能断定此线系其所售或者安装不当为由进行推脱。陈某无奈之下向陶堰消协分会寻求帮助。
尽管此纠纷远远超过了投诉受理期限,但消协工作人员还是认真作了处理。他们在听取陈某的陈述及进行必要的询问后,当场与被投诉方金某进行了沟通。金某表示,纠纷确实存在,但陈某拖欠货款已达三年半,虽然他多次催讨,陈某就是不付,所以他同意接受消协调解,并要求将货款问题一起解决。
鉴于两案标的物具有较为紧密的联系和主体的共同性,经双方同意,陶堰消协分会决定同时受理两案并合并处理。后经多次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终于达成解决方案:由金某退还陈某有线电视专用线货款34元,另行一次性补偿陈某安装费用166元,两项合并金某共应向陈某支付200元;陈某支付金某所欠的电线等材料费共320元。陈某最终应向金某支付120元,当场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