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5日讯
出租房子带来的邻里纠纷不少,一些承租人生活“不安分”而扰民,给房东招来了不少麻烦。昨天,为避免出租房子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温州市民丁先生特意列出了“要有素质、不能扰民”等租房条件。
近几年来,温州市因房客扰民,进而影响房东及邻居关系的事例并不鲜见。市区新田园某幢一房东将房子出租后,没多久,就被上下邻居所“告”。原来,承租户天天晚上不是麻将就是K歌,扰得邻居不得安宁,且多次劝说无效,邻居们忍无可忍找上门来找房东说理。丁先生正是基于此,才在出租房屋的条件上附加上了“要有素质、不能扰民”这一要求。丁先生说,自己这次是第一次出租房屋,如果因为承租人扰民而搞得邻居与自己不和睦,那就不划算了,为避免麻烦,还是找个“素质好点”的承租人。
据了解,如今像丁先生的房东不少,他们在出租房子时首先注重的不是价格,而是承租人的素质。市民高先生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出租了市区下吕浦瑞锦大楼的一套房子,每隔两个月他就给隔壁邻居致电询问,了解他们有没有被承租人“影响”了生活,如邻居“投诉”他就要退租。用高先生的话说,邻里关系比钱重要。看来承租人也要引起重视,邻里和睦了,也免得自己搬来搬去受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