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廷(1882—1961),原名正庭,字儒堂,号子白,奉化金溪乡税务场村(今属白杜乡)人,民国时期外交专家、社会活动家、著名体育家。
1910年获耶鲁大学博士学位。此后历任南京临时政府参议院副议长,北洋政府工商部次长、外交总长、代理内阁总理等职。南京国民政府期间曾任外交部长和驻美大使。1922年,王正廷被选为国际奥委会委员,后成为终身委员,是中国第一位国际奥委会委员,是当时中国著名的体育领导人之一。1936年和1948年作为中国体育代表团总领队,率团先后参加第11届和第14届奥运会,为中国奥林匹克运动的开展做出了很大贡献。
首开先河,荣任国际奥委会委员
1949年以前,中国有三人先后当选为国际奥委会委员,他们是王正廷(1922年当选)、孔祥熙(1939年当选)、董守义(1947年当选)。王正廷是中国第一位国际奥委会委员。
1911年王正廷留学回国后,开始关注和参与中国体育事业。当年国际奥委会菲律宾籍委员瓦加斯来华考察体育,与王正廷相识,随后一起联络东亚各国,发起组织远东体育协会,每两年一次轮流在东亚各国城市举办远东运动会,被后人视为“亚运会”的前身。王正廷也自然成为了现代亚运会的创始者之一,载入史册。
1915年第2届远东运动会在上海召开。这是中国首次举办的大型国际运动会,社会各界为之注目。但当时正忙于做皇帝梦的袁世凯及其政府无暇顾及,筹备运动会的重任只有落在会长王正廷身上。
尽管如此,王正廷并没有退缩。他四处筹资,最终使运动会如期举办。比赛结果,中国运动员取得锦标第一的好成绩,使国民为之振奋,更引起了全社会对体育事业的关注。可以说,王正廷为中国体育走向亚洲和亚洲体育事业做出了独特贡献。
1922年,国际奥委会选举王正廷担任国际奥委会委员,这是国际奥委会上第一位中国委员。而国际奥委会之所以选择王正廷也是有原因的:一是王正廷的确是当时中国体育界的名流,二是在当时中国还没有一个全国性体育组织的情况下,选择时任北洋政府外交总长王正廷在中国推广奥林匹克运动是最好的人选。
1924年8月,中国第一个全国性体育组织——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正式成立,王正廷被选为会长。同年政府派出三名网球运动员,在法国巴黎举行的第八届奥运会上作了表演赛(奥运会无正式网球赛)。4年后,王正廷又派宋如海观光了在荷兰阿姆斯特丹举行的第九届奥运会。
授旗送行,王正廷壮怀激烈
1932年第十届奥运会在美国洛杉矶举行。我国原本不想派选手参加这次比赛。但是,日本帝国主义扶持的“伪满洲国”,为了骗取世界各国的承认,竟然电告国际奥委会,拟派刘长春、于希渭作为“满洲国”选手参加奥运会。
于是,举国一片哗然,刘长春也予以拒绝。最后,由张学良将军个人出资,拨付8000银元,赞助刘长春代表中国参加奥运会比赛。
王正廷获讯后大喜,利用自己是国际奥委会委员的身份,与张伯苓等共同努力,几天之内就向奥组委申请办妥了报名、签证等一切手续,并安排刘长春等在上海食宿、训练。
1932年7月8日上午,黄埔江畔新关码头人头济济,数千人早已挤得水泄不通。奥运代表团欢送仪式暨授旗典礼在码头浮桥上举行,王正廷博士偕夫人到场。王正廷右手执国旗及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会旗各一面,用静穆庄严之口吻对刘长春训话:“我国此次派君参加世界运动大会,为开国以来第一次,实含有无穷之意义,予今以至诚之心,代表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授旗与君,愿君用其奋斗精神,发扬于洛杉矶市奥林匹克运动场中,使中华民国之国旗,飘舞于世界各国之前,是乃无上光荣也。”
刘长春肃立行礼接旗后表示:“当尽我本能,在大会中努力奋斗。”虽然刘长春在这届奥运会上预赛时就被淘汰。但是他“单刀赴会”意义深远。
首次领队,开展柏林奥运外交
1935年11月1日,王正廷向行政院正式提出参加第十一届柏林奥林匹克运动会计划及经费预算时,蒋介石大笔一挥,给予批准。不过整个筹备过程,却依然充满困难,还出现了预算经费不足的情况,仔细算账,还得追加5万银元。
于是,王正廷直接致函蒋介石求援筹款,并向张学良、傅作义、邵力子等刮得“秋风”,筹得共计3万银元。剩下的缺口,只得由足球队先期离开上海到南洋各地踢表演赛,历时2个月,共举行27场比赛,方以卖门票凑足。
6月26日,历经种种折腾的共计140人中国代表团、考察团从上海坐船出发赴意大利,再转火车,至7月22日方抵达柏林。许多运动员晕船,吐了20多天,到柏林后只休息数天就上场比赛,田径、游泳、篮球、足球、举重、拳击、自行车等选手在预赛时即遭淘汰,取得了“零蛋成绩”。不过,武术表演却极为出彩,大扬中华精神,让希特勒和全场观众看得目瞪口呆。
作为领队的王正廷在抵达柏林奥运村之后,除了做好运动员、教练员慰问、鼓励工作之外,开展了一系列体育外交、参观活动。值得一提的是,当时代表团中还有一位宁波慈溪籍成员舒鸿担任代表团的篮球教练兼保健医生。在王正廷的推荐和外交斡旋下,大会决定由舒鸿担任这届奥运会首次设立的男子篮球项目决赛的执行裁判,具有特殊意义。
举债归国,伦敦奥运伤心之旅
1946年,王正廷就开始为参加伦敦举行的第十四届奥运会奔波。按预算,到伦敦参加奥运会,中国代表团需要15万美元,当时主管体育工作的王正廷与张伯苓历经四个月从政府磨到2.5万美元。从申请到拿钱,他们奔走于各衙门达41次,南京和上海之间跑了25趟。
剩下的10多万从何而来?经过王正廷工作,香港富商胡文虎支付了足球队出国的船票。
尽管如此,代表团最终筹集的经费仍然没有达到预算,只好将参赛运动员减少一半,并先期派以“球王”李惠堂为首的足球队一路出访比赛直达伦敦,靠卖门票再筹资金。
1948年7月20日,中国奥运代表团抵达伦敦。中国代表团只得从国内运去大米、蔬菜、榨菜、腐乳、酱菜等生活必需品。因为付不起奥运村的租金,全团只得寄宿在伦敦当地一所小学里,以教室为宿舍。
1948年7月29日至8月14日,第十四届奥运会在英国伦敦举行。伦敦奥运会上,中国选手均在初赛被淘汰。
1948年8月15日,运动会要结束时,掌控代表团经济财务的王正廷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代表团已不够回程旅费,不时向国内求援,教育部复电:“政府不能追加预算,请代表团自行解决”,把王正廷逼到了窘境。王正廷只得利用自己的关系,请英国的朋友捐款,向孔祥熙求得了3000美元,向同去的随员顾乾麟借了500美元,向王景春借了150英镑,把没有吃完的米卖给华侨饭馆得100英镑,王正廷自己也“掏了腰包”,总算使代表团得以回国。
伦敦之行使王正廷更加心灰意冷。这一年冬天,在度过圣诞夜之后,他就离开了大陆,移居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