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5日讯
近日,在温州街头发生了这样一幕场景:老太太过马路时突然摔倒在汽车前,司机刘子龙下车扶起老人,并将她送到医院。不料,却被老人的儿子一口咬定为肇事者,要求索赔。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一桩助人为乐的好事转眼成了一场闹剧。
事件被曝光后,很快引起了网友的巨大反响,除了为司机叫屈和声讨老人家属外,“现代社会还能做好事吗”成了网友们讨论最多的话题。昨天,在某门户网站的博客首页上,一位网友以此事件为由所写的博文《如果雷锋活到今天,还会做好事吗》引起热议。3月5日是“学雷锋日”,众多网友们感慨:“这年头学雷锋怎么这么难”。
事件回放:
2月28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温州瓯海区仙岩镇河滨中路发生一起意外事故:76岁的李老太太突然摔倒在一辆缓缓行驶的北京现代越野车前。越野车司机刘子龙看到后下车扶起老太太,就叫了一辆三轮车送老人去医院。
事后,李老太太的家属认为是刘子龙驾驶的越野车将老人撞倒的。刘子龙则表示,自己绝对没有碰到老人,当时只是做好事。事发现场的多位目击者也出面作证,老人是自己摔倒的。双方争议不下,刘子龙的现代越野车也暂被交警扣留。
当事人说:
对于老太太家人的做法,司机刘子龙非常气愤,他说:“当时由于堵车,我驾驶的车只能以每小时10公里左右的速度前行。我看见一个老人摇摇晃晃地横过马路,突然摔倒在我车前方的地上。出于好心,我赶快下车将老人扶起,她喊疼,我就让老人靠在车上,自己去叫了一辆三轮车将老人送到附近的医院。没想到他们还这么说……”
目击者说:
目击证人董阿形在接受民警询问时表示,事发时,自己驾驶的车正停在越野车斜对面,他亲眼看到老人来到越野车前自左往右横穿道路,刚走两三步就忽然摔倒。他正想下车去扶老人时,刘子龙已经从车上下来将老人抱起来靠到了车上。董阿形随后也一起去了医院。老人到医院后起先说自己是被三轮车撞了,后来被她三儿子制止。董阿形说,看了此事,真让人心寒。
网友热议:
多数网友在面对这一事件时,反应都很强烈。在温州论坛上,一位网友表示,如果刘子龙学雷锋做好事前,还要把车停远,再拍照做证来保护自己,这不是太悲哀了吗?
网友“帝国良民”在自己的博客中表示,这回是被有车族撞到了,也许他赔得起,最多买个教训,收起爱心,今后不再做好事。但如果做好事救人的是一个普通工薪阶层,那岂不是要破产?那时,受到伤害的绝不仅仅是钱财,更是一颗爱心。
网友林零表示,假如做了好事得不到承认,甚至被误解,我们做好事的成本会非常高今后就再不敢做好人好事。
也有不少网友认为,尽管做好事可能不讨好,但还是应该尽力帮助他人。网友“元盛蹲坑”呼吁,雷锋活在什么时代他都是雷锋,雷锋精神千万别消失,我们在关注这一事件的同时,更渴望雷锋精神回归。
网友“玉龙”说,如果雷锋活到今天,他依然是雷锋。就像我们生活中许多做好事不被人理解的人一样,他们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一位福建的网友表示,也许在这个时代当雷锋,会变得更有分量更有价值。本报记者袁春宇
南京“彭宇案”
2006年11月20日上午,南京65岁的徐寿兰老太太赶乘公交车时,突然跌倒在地。27岁的江苏某通信公司职工彭宇将老太太从地上扶起又送往医院。后经鉴定,徐老太太伤势严重,构成八级伤残,仅医药费就花去了4万余元。
去年3月,徐老太太以彭宇将其撞倒致伤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彭宇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总计13.6万余元。
鼓楼区人民法院经过4次开庭审理,于9月5日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书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判决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即45876元。
9月6日,一些情绪激愤的网民甚至在网上针对徐老太太和其儿子以及相关人员发布“第一号网络通缉令”。当天,徐老太太、其儿子、审判长的住址和电话号码等私人信息被公布在了某论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