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5日讯
昨天下午,在杭甬高速公路杭州往宁波方向134公里附近,高速交警发现一辆车号为“赣A08686”的货车运输超大物,车上货物宽度大大超过规定,车行驶在第三车道,车上货物将第四车道的一半占去,导致第四车道车辆无法通行,第二车道通行也受一定影响。
该车在没有大件货物通行证的情况下运输超大物,对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为确保后方车辆的安全,交警巡逻车暂时担负起了后卫车的责任,在交警前后指挥下,该车勉强驶离高速公路。该车司机称,车上超大物宽度有4.35米,是从江苏泰州运往象山的。交警对司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并责令司机补办相应的通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