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6日讯
昨天,为纪念《禁止传销条例》和《规范直销条例》实施两周年,杭州市工商局、杭州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在杭州武林广场举行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周启动仪式,玫琳凯公司代表全体直销企业进行诚信宣誓;杭州工商部门还公布了八大传销案件,并提醒大家警惕新手法的传销手段。
目前传销的五类新手段为:
一、打着“连锁销售”、“特许经营”、“直销”、“加盟连锁”的幌子,谎称“国家搞试点”、“响应西部大开发号召”等名义诱骗群众参加传销。
二、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等旗号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一些传销组织租用境外服务器,违法活动更加隐蔽、发展人员更快、传播地域更广。
三、假借直销名义,以销售商品为掩护,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优惠顾客等形式发展下线,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提奖金的团队计酬传销行为。
四、传销组织发展高年龄、高学历,低年龄、低学历的人员参与传销。特别是警惕传销组织以招聘、实习、介绍工作为名,诱骗在校学生参与传销。
五、当传销活动受到查处,或者传销即将崩盘时,唆使传销参与者进行群体上访,制造混乱局面,自己则趁机卷款潜逃。
工商部门提醒市民,在认清传销本质的前提下,可以就近向当地的工商所、公安派出所进行反映举报,对涉及面广、危害深的传销行为也可以直接向省市工商、公安部门反映。工商局受理投诉举报的公开电话是12315。
杭州工商查处的八大传销案件
一、“莱科萨斯”网络传销案
在杭州江干区双菱路某酒店以“莱科萨斯产品分享会”名义进行传销活动。被工商人员连夜询问,并从查扣电脑的硬盘、莱科萨斯网站上取得了重要的证据。经充分调查,对6个当事人以传销行为作出共计88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 “葛根异黄酮”传销案
临安某农业开发公司要求他人通过购买葛根异黄酮产品,获得会员资格后,推荐他人购买,获得循环返利。该公司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74214元、罚款50万元。
三、“红花籽油”产品传销案
董某介绍他人通过购买商品“红花籽油”成为江西红花国人有限公司的员工,取得介绍他人成为公司员工和开办超市的资格并从中获利。没收非法所得165085.87元;处以罚款15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大学生成功联盟”传销案
“大学生成功联盟”组织通过在学校内举办讲座的方式向学生灌输成功的思想,吸引在校学生缴纳360元费用后参加两天一夜的培训课程,在一个月内再介绍参加培训的人。没收违法所得190414元,罚款50万元,吊销杭州恒成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新智国际网”传销案
临安新智网的总代理陶某以推出原始股票配送计划为卖点,介绍游说推荐他人购买新智网培训网订阅费。没收违法所得17万元;罚款38万元的行政处罚。
六、“美国EFT保健食品”传销案
桐庐县桐君街道居民许某以美国的EFT保健食品产品好、可获得公司的奖金为由,介绍、诱骗许泰富、张某某等60余人参与传销该网络,非法经营额达38万元、非法获利4.2万余元。工商部门依法对相关参与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七、 “月月爱卫生巾”传销案
何某以398元购买一份“月月爱卫生巾”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的方式,发展下线,并以下线的销售额的5%-10%提取报酬。责令当事人停止传销行为,并处以罚款10万元。
八、“以植树绿化为名”传销案
钱某多次到广西贵港实地考察,以现金缴纳的方式投入5万元认购15份额,没有任何实物,加入该无店面多层连锁销售组织。之后,发展下线,同时要求被发展人员以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人员发展数给予不等的报酬。被处以10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