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0日讯
“我们是从事工程类技术管理工作的,请问我们的职称怎么评定?到哪里评定?有什么条件?”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以前常常会接到这方面的电话询问。如今,省人才交流中心已推出“工程类职称初定”绿色通道,专门为人事档案存放在该中心、没有办理过职称评审的各类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初定职称,主要包括:建筑、机械、电子、计算机、通信等工程类专业。
具体评定条件为:中专或大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技术员”;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或大专毕业满三年,可初定为“助理工程师”;获硕士学位并工作三年以上,或获博士学位的,经考察合格,可直接初定为中级职称(工程师)。
参评者需向省人才交流中心提供的材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及两张两寸彩照。
具体程序为:材料申报→审核→公示→发文→制证→领证。为了最大程度方便人事代理人员评审职称,省人才交流中心每日受理评审材料,次月办结,截止时间至5月31日。合格者将由浙江省人事厅发放“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没有参加人事代理的历届大中专毕业生,需先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把人事档案调入省人才中心后,也可申报。
详细情况,可登录浙江人才网人事代理频道(http//:rsdl.zjrc.com)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