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1日讯
去年11月20日下午5时,小张去庆春路一家民生银行的ATM机上取钱,发现取款机里有张卡。取款机提示可以继续操作,小张输入2000元,取款机吐出了2000元。小张拿下了,并重复操作取款四次,每次取款3000元,一共取款1.4万元。晚上9时,他回到家里,家人告诉他警察来过了,他心里很害怕,第二天下午带着赃款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我们以涉嫌盗窃罪起诉小张。
其实在小张取款后,被害人的手机上就接到银行短信通知。被害人这才想起将银行卡忘在取款机里。他跑到取款机查看时,银行卡早已不见,于是报警。在调取银行监控录像后,警方发现小张有重大作案嫌疑。
小张事后十分后悔,他说自己取钱后内心一直十分矛盾,一方面自己工作稳定,并不缺钱用,另一方面在面对从天而降的金钱,他控制不住自己的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