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激发社会各界美化家园、建设嘉兴的热情,提高全民生态意识,全面推进“五城联创”和嘉兴植物园建设,根据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嘉兴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今天出台了《嘉兴植物园捐种捐养(捐赠)实施办法》。
据介绍,捐种捐养(捐赠)的原则是,鼓励市内外有关单位和个人采取捐种捐养(捐赠)等形式,参与与嘉兴植物园建设发展规划相一致的开发建设。一是自愿原则,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自愿形式向嘉兴植物园自愿捐种捐养(捐赠)树木;二是与履行法定义务相结合原则,捐种捐养(捐赠)单位完成的绿化任务或投入,可视为该单位和个人完成本年度法定的全民义务植树任务。
根据嘉兴植物园建设规划以及自然地形条件,合理划分设置若干种植区块,通过建纪念林、造纪念园、植纪念树等形式,方便单位和个人捐种捐养(捐赠)。单位和个人可按照不同区块植物物种配置要求,自行选择捐种捐养树种。参与捐种捐养(捐赠)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与嘉兴植物园建设单位联系,电话为82872130,捐养(捐赠)按照委托方式实施,捐种捐养须符合嘉兴植物园总体规划、树种规格、栽植、管护等要求,捐种捐养(捐赠)单位或个人通过委托嘉兴植物园建设机构代为建设、养护和管理。
单位、家庭和个人可捐种捐养(捐赠)一株和多株树木。捐养树木期限一般不少于一年;捐种捐养(捐赠)的单位、家庭和个人信息同时录入主入口查询电脑和市规划与建设局网站,享有相应的监督权利,届时在主入口触摸屏和市规划与建设局网站,均能查询有关信息;嘉兴植物园建设管理部门向捐种捐养(捐赠)单位、个人颁发证书,并建立档案;捐种捐养(捐赠)树木的产权归国家所有,捐种捐养(捐赠)单位、个人及管理单位不得擅自伐移。
嘉兴植物园捐种捐养(捐赠)事宜,在嘉兴市园林绿化管理局指导下统一进行,并设立嘉兴植物园捐款专项资金账户,确保捐种捐养资金专户核算、专款专用,接受监督。捐种捐养资金专项用于植物园内苗木基地的苗木培育,以激发社会各界自觉自愿捐资捐赠的热情,提高捐资经费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