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2日讯
三次文华奖和梅花大奖的获得者,每场演出补贴1500元。昨天,记者从省财政厅和省文化厅联合召开的“舞台艺术人才保护扶持政策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为推动全省舞台艺术的繁荣和发展,调动艺术人才工作的积极性,今年省财政厅和文化厅共同出台了《浙江省舞台艺术人才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我省获得各种舞台艺术专业大奖的演员进行补贴,标准从每场200元到1500元。
据了解,此次补贴的范围主要包括:
优秀舞台艺术人才担任主角的演出,对优秀舞台艺术人才的宣传、推介,优秀舞台艺术人才的引进,优秀舞台艺术人才在杭州剧院演出的场租以及其他经批准用于优秀文化艺术人才保护的项目。享受该补贴的舞台艺术人才主要包括在文华奖、梅花奖(戏剧)、菊花奖(杂技)、荷花奖(舞蹈)、牡丹奖(曲艺)、金钟奖(音乐)等奖项中获金、银、铜奖或第一、二、三名的演员,不过经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确认的国际重大赛事获金牌或第一名的主要演员也能享受此项补贴。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演出补贴限于获奖演员在剧中担任主角的演出,折子戏不得计算在内,而且演出中观众上座率也要求达到85%以上,每场演出最高票价则不能高于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