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2日讯
浙江艺术研究院著名编剧胡月伟日前向本报反映,南京广电集团电视剧制作中心拖欠其编剧的《扬州第一刀》的几十万元稿费,已长达一年。消息见报后,圈内有好心人劝他不要向媒体告状了,否则会被制片公司封杀的。对此,胡月伟表示不怕被封杀,他要继续投诉,还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昨天,胡月伟以自己长年来担任编剧的经历,向记者讲述了目前电视剧制片方在拖欠编剧稿费上惯用的三个招术。他说,电视剧拍摄是高投入、高回报,但更是高风险的行业。而拖欠编剧稿费,也是一些制片方为了转嫁风险,从中谋取利益的表现。
第1招
分集大纲不行,
稿费不付!
一般制片方约编剧写剧本,按四个过程完成:大纲——分集大纲——初稿——修改订稿,稿费也是分四期支付:大纲占10%、分集大纲占20%、初稿占40%、修改订稿占30%。当然,这个分期付酬也会因人而异,如根据编剧知名度的大小。
编剧完成分集大纲后,制片方拿着大纲去筹钱,寻找合作投资方。钱筹到了,会按合约付给编剧分集大纲的稿费。钱筹不到,便以投资方看不上分集大纲,电视剧不能开拍为由,拒付稿费。当然,个别实力雄厚的制作公司也会先支付分集大纲的稿费。
第2招
更廉价的枪手来了,
稿费没了!
有些中型的制作公司,为了抓到好的题材,与编剧签合同时,开出的稿费都比较高。当初稿完成后,制片方就会找出理由,提出另外找人帮助修改,而找的人多是那些刚刚毕业的学编剧的大学生,1000元一集就能打发了。这等于说剥夺了原编剧的修改订稿权,并因此省下了一大笔稿费。
第3招
改剧本变成流水线,
稿费缩水!
有的制片方一开始是找一个编剧写剧本初稿,初稿完成后,制片方以不满意为由把初稿“枪毙”,并压价支付初稿的稿费。随后,再找一个编剧改写被“枪毙”的初稿,双方谈价时,制片方说前面的编剧已花了很大的劳动,你在他写的基础上修改,自然不可能给你很多钱了。等到第二个编剧完成初稿后,制片方又说不满意,拒绝支付合同上谈好的全额稿费,只支付了一部分。而这种为了省钱找人轮番改稿的流水线做法,往往导致作品失去完整性,没有了艺术个性,真是害人又害己。
昨天,胡月伟还跟记者谈到了编剧署名遭到侵权的问题,如一些制作方未经原作者同意,任意找编剧修改,在署名时任意添加编剧。他的好友,上海电影制片厂文学部主任陆寿均,创作完成了电视连续剧《天涯歌女》,结果该剧拍出来后,编剧一栏里竟署上了10个编剧的名字。陆寿均一气之下告到了法院,并获得胜诉。陆寿均算是有名的老编剧了,敢于站出来维权。但更多的编剧怕得罪人,面对这种情况只好忍气吞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