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晚报报道了从今年3月5日起,前去南湖区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的新人都会被要求自愿签署一份主题为“拒绝家庭暴力,呵护美好生活”的“反家庭暴力承诺书”。新人们对这份承诺书的反响如何?记者昨天从南湖区婚姻登记处了解到,一个星期以来,登记结婚的新人共有86对,其中自愿签署这份承诺书的新人有38对。
“这40多对没有签署承诺书的新人分别持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我们不需要纸上承诺,要用行动证明’,一种认为‘承诺书没有法律效力,签了也不管用’。”南湖区婚姻登记处的卢月萍告诉记者。对此,市妇联妇女儿童权益部部长屈雯认为,持有第一种观点当然很好,但愿他们能够言行一致。而对于第二种观点,她认为,承诺书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它代表着彼此之间对拥护爱、反对暴力的一种承诺,它具有一种自我约束效力。屈雯同时向记者讲述了嘉兴市妇联婚姻家庭咨询服务中心受理的两个真实案例。
沟通不畅酿成家庭暴力
40岁的安徽人俞女士与老公来嘉兴做蔬菜水果生意多年了。丈夫少言寡语不善交往,妻子能说会道与人交往比较频繁,按理说夫妻俩互补一下是很好的搭档,但丈夫对妻子总不放心,处处设防,两人为此经常争吵,不善言词的丈夫吵不过妻子就动手打人了,妻子为躲避殴打就租房子住到了外面。于是,妻子越不回家丈夫越怀疑,越用极端的方式威胁妻子回家,妻子就更不敢回家了,接着又是没完没了的吵闹、打斗。
屈雯说,夫妻间首先要彼此信任,在此前提下,每个人的性格、爱好不同,只要不出格,对方就没必要小题大做。受到家庭暴力的一方,不能以躲避为解决问题的手段,要正视问题,把事情解决在萌芽状态。夫妻尽量不用言语等激怒对方,避免发生暴力。一旦受到暴力侵害,自己解决不了时,可以向警方求助,必要时可以申请伤势鉴定、伤情诊治等。
婆媳不和导致婚姻危机
25岁的陈小姐是福建人,在嘉兴某职业中专毕业后找到一份工作就留在了嘉兴,并与同单位的一个小伙子恋爱结婚,结婚后两人住在男方父母家里。当丈夫出差时,陈小姐的婆婆就住到他们小夫妻俩的房间里,甚至跟她睡一张床。陈小姐觉得不能接受,就与婆婆发生了争执。一次丈夫出差在外时,婆媳俩争吵后,婆婆将她赶出家门,并要她离婚。陈小姐赌气就真的出走了,但她丈夫回来后不但没找她回去,还听从母亲的话要与她离婚。
屈雯提醒,结婚后无论单独住还是与父母住在一起都不要紧,但夫妻俩对关键问题要有一定的主见。与老人住在一起确实容易产生矛盾,作为年轻人,要尊重老人在先,尽可能与老人处好关系。作为儿媳妇,陈小姐有权住在婆婆家,尽可能不要离家出走,因为离开意味着失去了与丈夫和婆婆沟通的机会,有可能加深误解,不利于矛盾的解决。
“夫妻俩不能很好地沟通交流时,不要忘记可以借助第三方的力量,如街道(社区)居委会、妇联组织、婚姻家庭咨询服务中心等,请他们帮助解决问题。”屈雯表示,“‘反家庭暴力承诺书’其实也是一个有效的第三方,它在无形之中提醒婚姻中的你:不要暴力,要好好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