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园建设期待你的“足迹”》后续
本报讯 昨天,虽然植树节已过去,但嘉兴学院的50多名大学生还是冒雨来到植物园植树,与此同时,嘉兴栅堰小学60多名孩子身披雨衣,在老师的带领下,在植物园种植了100多棵池杉和水杉。市规划与建设局的一名园林专家认为,市民植树不应拘泥于植树节,同时,以捐种捐养(捐赠)树木的形式来体现爱绿、护绿更加务实,也有助于避免过去植树节“作秀”的弊病。
嘉兴学院商学院的方云侃同学是昨天植物园植树活动的组织者,他说:“绿化建设不是光靠植树节这一天完成的,虽然‘3·12’过去了,我们还到植物园种树,365天,天天都是‘植树节’。”
据了解,根据有关规定,凡年满11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老弱病残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至5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
为了让更多的市民参与到植绿、护绿活动中来,在嘉兴植物园的共建活动中我市拓展了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市民履行义务的时间也不拘泥于每年的3月12日,而是提供全年捐种捐养(捐赠)服务,市民可以在婚庆、新生命出生、升学或就业等各个具有纪念意义的人生节点中去植物园认(捐)种认(捐)养树木,不必集中在植树节期间。
有关数据显示绿化植树与生态文明紧密相连,每1立方米的树木蓄积量就能吸收1.83吨二氧化碳。“栽下一棵树或出资捐种捐养(捐赠)一棵苗,其意义已远远超出履行公民植树义务的范畴,人人参与植绿、护绿,可以让我们的家园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一名业内人士认为。他建议,除了嘉兴植物园接受市民捐种捐养(捐赠),还可以在其他绿地或公园设立捐种捐养(捐赠)点,让市民可以就近进行捐种捐养(捐赠),同时建议进一步拓展义务植树尽责形式,除了直接种树、捐种捐养(捐赠)树木,还可以组织市民参与绿化养护、管护等绿化劳动,成为绿化志愿者,“因为护绿和植绿同等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