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城管部门规划监察队员来得及时,纠正了阿拉的违法建房行为,否则阿拉数万元钞票就白白损失了。”近日,普陀区沈家门小干岛大山村村民王某逢人就称赞城管队员规划监察及时,好足了。
2月27日,普陀区城管执法局规划中队接到有关部门转来的王某建房批文后,当天便到大山村对王某家的私人建房行为进行跟踪监察。此时,王某在有关部门尚未对其待建新房定位放样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地基已用钢筋铺设好。执法队员经丈量核查后发现该地基超出批文规定向东移6米左右,严重违反了《城乡规划法》,便当场责令王某立即停工,限期改正,待有关部门定位放样并经核查后方可建设。
随后,城管执法人员粗略算了一下违法成本经济账,还真让王某吓了一跳:如果超面积的地基浇注混凝土后拆掉重建,至少损失3万元;楼房建设批准面积192平方米,由于地基超面积属违法建房,一旦建成再处理损失几十万元都有可能,还不包括罚款。3月11日,王某自行纠正了违法行为。
据了解,普陀城管部门于2003年起着手对辖区在建工程、私人建房行为采取规划跟踪监察,从定位放样基础阶段到竣工结顶验收等环节进行全程规划跟踪监察,并与建设单位建立了跟踪监察联系制度,促使当事人在建设中严格按照规划批文按图施工,堵塞了违法建设漏洞,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当事人违法建设损失和管理部门执法成本。